114年度司票字第9926號
聲 請 人 品果國際行銷有限公司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百津國際行銷有限公司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提示日為何?(聲請事項記載自提示日起算利息。)
二、確認許蕙淳為相對人抑或僅為百津國際行銷有限公司之
法定代理人?
三、提出相對人百津國際行銷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
暨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四、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