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事聲字第46號
異 議 人 詹仁豪
誼榕建設有限公司
兼 上 一人
上列
異議人與
相對人間
聲請核發
支付命令事件,
異議人對於本院
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5年4月30日所為裁定(115年度司促字第9866號)提出異議,本院裁定如下:
理 由
一、
按「
當事人對於司法事務官處理事件所為之終局處分,得於處分送達後十日之
不變期間內,以書狀向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司法事務官認前項異議有理由時,應另為
適當之處分;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送請法院裁定之」,「法院認第一項之異議為有理由時,應為適當之裁定;認異議為無理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4第1項前段、第2項、第3項定有明文。又民事訴訟法第513條固規定:支付命令之聲請,不合於第508條至第511條之規定,或依聲請之意旨認
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就該駁回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惟司法事務官依法辦理法院組織法第17條之2相關業務時所為之處分,其書類名稱及效力固與法院所為者相同,惟其本質仍屬司法事務官之處分,則其所為處分之救濟程序自不宜排除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4規定之適用(臺灣高等法院
暨所屬法院101年
法律座談會民事提案第39號研討結果
參照)。本院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5年4月30日以115年度司促字第9866號支付命令,准就異議人請求相對人
連帶給付新臺幣(下同)500萬元部分核發支付命令,駁回異議人其餘請求,前開支付命令於同年5月7日送達異議人,異議人於同年月13日提出異議,經司法事務官認異議無理由而送請本院裁定,並無不合。
二、異議意旨
略以:異議人就615萬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經原審於115年4月14日通知釋明,異議人業於同年月22日提出
陳報狀。異議人受相對人詐騙參與投資,相對人於113年5月1日開立投資合約書(收款證明),為取信異議人更開立500萬元支票,異議人因此開立附表編號1、2支票,後應相對人許展榕要求開立附表編號3支票交換附表編號2支票,相對人於114年2月間再向異議人要求加碼投資125萬元,異議人
乃再開立附表編號4支票,附表編號1、3、4支票已經相對人兌領,異議人已就請求615萬元為釋明,為此提出異議等語。
三、按「支付命令之聲請,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一、當事人及
法定代理人。二、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四、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五、法院」,「
債權人之請求,應釋明之」,民事訴訟法第511條第1、2 項定有明文。又「支付命令之聲請,不合於第五百零八條至第五百十一條之規定,或依聲請之意旨認債權人之請求為無理由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就請求之一部不得發支付命令者,應僅就該部分之聲請駁回之」,同法第513條第1項規定甚明。
四、查異議人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所提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略以:相對人明知臺中市○區○○段000○00000○000000地號土地並無實際開發建案,以要推動開發案誆騙異議人參與投資,提供投資合約書予異議人,為取信異議人更開立500萬元支票
擔保異議人所交付之本金,異議人因此開立附表所示支票,其中附表編號3支票係應相對人許展榕要求開立交換附表編號2支票,相對人已兌領附表編號1、3、4支票合計615萬元,依
民法第184條、第185條請求相對人連帶賠償615萬元等語,並提出相對人與異議人間LINE對話紀錄、投資合約書、相對人誼榕建設有限公司簽發500萬元支票、媒體報導、建築執照存根查詢資料、司法院
裁判書查詢資料、第1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及
存證信函為證。前開投資合約書本文記載異議人投資500萬元,下方備註欄記載附表1、2支票之金額及日期,可認異議人就其請求500萬元部分已為釋明,然超過500萬元部分請求之原因事實並不明瞭。經原審於115年4月14日通知異議人釋明(應係補正之意)「依債權人與
債務人間之113年5月1日投資合約書
所載,投資金額為500萬元,何以交付並於
本件請求615萬元」,異議人於115年4月22日提出陳報狀略稱:其交付附表編號1、2支票,相對人於113年5月1日開立投資合約書,其後相對人要求異議人以附表編號3支票交換附表編號2支票,並於114年2月間再交付附表編號4支票等語,並未補正超過500萬元部分請求之原因事實,則異議人超過500萬元部分請求之聲請即不合法。原裁定駁回異議人超過500萬元部分之支付命令聲請,即無不合。異議人就原審駁回部分
聲明異議,於聲明異議狀始表明異議人於114年2月再向異議人要求加碼投資125萬元等語,既係在原審駁回其部分聲請之後,不生補正之效力。從而,異議人之異議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依民事訴訟法第240條之4第3項後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8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祥雲
不得抗告(
最高法院113年度台抗字第118號裁定意旨參照)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