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10980號
債 權 人 王冠蓁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富仕康物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㈡請確認
聲請狀所載富仕康物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統一編號「00000000」是否誤載?請查明更正。
㈢請陳報債務人之法定
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4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