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13713號
債 權 人 黃進吉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福大國際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支票票號HA0000000之
退票理由單(因原狀附退票理由單之退票日遭印章覆蓋不清)。
㈡確認二張支票之利息起算日為「115年4月15日」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之(利息應自提示日即退票日起算)。
㈢提出債務人福大國際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法定
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0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