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14200號
債 權 人 周柏宏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網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之名稱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暨提出債務人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暨其法定
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㈡陳報請求金額80,000元之計算方式及相關釋明文件。
㈢提出債權人遭盜領730萬元星幣至帳號好想「13-2好想」之釋明資料。
㈣
陳報債權人財產與精神損失各為何?並提出相關釋明資料。
㈤提出債務人經營遊戲「星城」系統之釋明文件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5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