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司促字第 2088 號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2088號 債 權 人 警安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陞霖太美社區管理委員會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 本件是否請求利息?如是,請具狀陳報請求利率為何?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22 日 附註:
|
|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