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5560號
債 權 人 享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倪季淇即禾云水葡萄酒商行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
聲請狀末債權人享躍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簽名或蓋章。
㈡提出
違約金40,000元得據以請求利息之依據為何?
㈢提出債務人禾云水葡萄酒商行(統一編號:00000000號)之商業登記資料及其負責人倪季淇最新
戶籍謄本正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5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