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6738號
債 權 人 中屋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台灣海記股份有限公司、劉嘉誠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㈡
債權讓與通知合法送達債務人之釋明資料(如掛號郵件回執影本)。
㈢提出債務人台灣海記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
法定代理人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6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