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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聲請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司促字第 706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3 月 18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7060號
債  權  人  壯壯不動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富蘭  

債權聲請對於債務人陳薏如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權人為壯壯不動產有限公司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因與狀附服務費確認單立約人:圓夢家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不符。)
    ㈡如債權人為壯壯不動產有限公司,並請提出相關釋明文件。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陳汎樺
附註:
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