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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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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撤回資訊: 撤回起訴
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度司促字第 706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3 月 18 日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促字第7066號
債  權  人  駿綸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宥紳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思豪即三多木所企業社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補正聲請狀末債權人公司之簽名或蓋章。
    ㈡陳報請求金額新臺幣74,000之計算式為何?。
    ㈢陳報承攬人工程金額為何?
    ㈣提出具有雙方簽章之承攬工程合約書影本。
    ㈤確認債權人之組織型態為獨資或合夥?若為合夥,應將鄭宥紳列為債權人之法定代理人。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18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柔均
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