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8062號
債 權 人 全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有口芙和有在喝商行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㈡陳報債務人有口芙和有在喝商行之合法負責人為何?並提出其【統編:00000000】最新商業登記資料及法定
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㈢
陳報債權人全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合法
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與債權人及合法法定代理人名稱相符之印文。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6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