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促字第9987號
債 權 人 仟融有限公司
上
債權人
聲請對於
債務人漾拓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發
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
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具有雙方公司印文之退場協議書影本。
㈡陳報請求金額0000000元之計算方式。
㈢請求利息6%之依據為何?(如未約定利率,以年息5%計算。)
㈣確認請求原因事實「債權人併予請求債務人返還
系爭本票」之記載是否有誤?如有誤載,並請具狀更正。(
按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
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台端請求返還本票此部分
非督促程序,其性質非屬給付金錢或其他性質相同之一定數量替代物。)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15 日
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