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票字第1207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材宇汽車有限公司、榮程汽車材料行、李彩霞、鄭楚燊、鄭學良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㈠請陳報相對人材宇汽車有限公司之
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
出其最新公司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 (記事欄勿省略)。
㈡請陳報相對人榮程汽車材料行之負責人為何?並提出其商業登記資料。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