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票字第301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慶恩建材實業有限公司即慶恩實業有限公司、林宗慶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陳報相對人慶恩建材實業有限公司即慶恩實業有限公司之合法
法定代理人為何?並提出其【統編:00000000】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其法定代理人之最新
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經查,相對人法定代理人已變更,請陳報最新合法法定代理人)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