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司票字第3471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代 理 人 陳志鈞
上
聲請人聲請對於
相對人拓肯運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林紀甫、郭心甯准予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事件,
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
駁回其聲請:
一、請確認
聲請狀所載相對人拓肯運動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
法定代理人林紀甫之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是否誤載?
請查明更正,並提出其最新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