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消債更字第376號
聲 請 人
相 對 人
相 對 人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明鑑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瑞斌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紀睿明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添財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曹為實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男州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伍維洪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東亮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佳文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灣樂天信用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大山 隆司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嚴陳莉蓮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和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建州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廿一世紀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以明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雙城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昭德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旭東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明忠
相 對 人
法定代理人 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鳳龍
相 對 人
即 債權人 旺鑫當舖即金珮綺
上列
當事人間因
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債務人
聲請更生,本院裁
定如下:
聲請人即債務人范勇正(即范孟彥)自中華民國115年6月12日16
本件更生程序之進行由辦理更生執行事務之
司法事務官為之。
理 由
一、
按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
之虞,且無
擔保或無優
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新臺幣 1,200萬元者,於法院裁定開始
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前,得向法院聲請更生。債務人對於金
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
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
居所地之法院或鄉
、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協商或調解
成立者,債務人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
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者,不在此限。又法院開始更生程序之
裁定,應載明其年、月、日、時,並即時發生效力。消費者
債務清理條例第3條、第42條第1項、第151條第 1項、第7項
但書、第45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即債務人聲請意旨
略以:伊之財產及收入不足以清償
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合計新臺幣(下同) 2,847,518元,
而伊前曾於民國111年11月 8日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51
條第 1項規定與最大債權銀行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
置協商成立,分180期、利率 6%,自同年12月10日起每月繳
納11,849元。
惟嗣因遭詐騙集團詐騙,官司纏身、散盡積蓄
,而無法依約繳款。是伊係因不
可歸責事由,以致無法再履
行協商條件。伊現每月收入約32,600元(另有租金補助3,00
0元、身障補助5,437元),扣除生活之
必要費用後,實不足
三、
經查:債務人主張之
上開事實,
業據提出
戶籍謄本、身心障
礙證明、債權人清冊、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財團法人金
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回覆書、財政部中區國
稅局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111年、112年度綜合
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勞保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本院
114年度司消債調字第253號調解不成立證明書、債務人財產
清單、所得及收入清單、薪資單、存摺影本、臺灣臺北地方
法院 111年度司消債核字第6006號民事裁定
暨前置協商機制
協議書、臺灣臺中地檢署112年度偵字第51982號不起訴處分
書等為證。並有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陳報之前
置協商機制協議書附卷
可稽。顯見其每月平均收入扣除生活
必要支出及
扶養費後,已不足清償
前揭積欠之債務。是本件
聲請人主張其無擔保或無優先權之債務總額未逾 1,200萬元
,雖於111年11月8日曾與銀行成立協商,仍不能清償,且無
可歸責致履行
顯有困難,
堪認真實。且已不能清償,
堪認真
實。此外,債務人尚無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
事,復查無債務人有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條第 3項、第8
條或第46條各款所定
駁回更生聲請之事由存在,則債務人聲
四、法院開始更生程序後,得命司法事務官進行更生程序,消費
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6條第1項定有明定,爰併裁定如主文第2
項。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2 日
法 官 林秀菊
本裁定已於民國115年6月12日公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