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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96 年度聲字第 2290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96 年 09 月 10 日
裁判案由:
確定訴訟費用額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聲字第2290號 聲 請 人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代 理 人 丁○○ 相 對 人 乙○○       甲○○○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償款事件,聲請人聲請確定訴訟費用額 ,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乙○○應負擔之訴訟費用額確定為新台幣壹萬伍仟壹佰伍 拾柒元。 理 由 一、聲請人與相對人間請求清償借償款事件,經本院95年度訴字 第2844號判決確定,其訴訟費用應由相對人乙○○負擔。 二、經本院調卷審查後,相對人應賠償聲請人之訴訟費用額,依 後附計算書確定為如主文所示金額。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91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0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陳添喜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 納抗告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96  年  9   月  10  日 書記官 鄭晉發 ~FO 附表 訴訟費用計算書 ┌────────┬─────────────┬──────────────┐ │費用項目     │金額(單位:新臺幣)   │ 備           考 │ ├────────┼─────────────┼──────────────┤ │第一審裁判費  │15,157元   │              │ ├────────┼─────────────┼──────────────┤ │合    計  │15,157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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