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1年度中簡字第652號
原 告 羅師誦
訴訟
代理人 熊賢祺
律師
複代理人 王慧凱律師
複代理人 顏維劭
複代理人 陳琮涼
被 告 創健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智祥
訴訟代理人 李明海律師
詹志宏律師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
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徐右家
以上為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8 月 31 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