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7年度中簡字第3853號
原 告 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鄧志堅
訴訟代理人 林佳俞
訴訟代理人 簡文瑄
訴訟代理人 張紫如
被 告 林建成即康升醫療器材行
被 告 黃柔嘉即統健醫療器材行
被 告 黃柔嘉即創健醫療器材行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產品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
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吳蕙玟
以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1 日
書記官 廖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