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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中簡易庭 107 年度中簡字第 385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返還產品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中簡字第3853號 原   告 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鄧志堅 訴訟代理人 林佳俞 訴訟代理人 簡文瑄 訴訟代理人 張紫如 被   告 林建成即康升醫療器材行 被   告 黃柔嘉即統健醫療器材行 被   告 黃柔嘉即創健醫療器材行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產品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吳蕙玟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11 日 書記官 廖春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