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中簡易庭 107 年度中補字第 2582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14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中補字第2582號 原   告 一軸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哲緯 一、上列原告因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王翊帆發   支付命令(本院107年度司促字第13357號),惟被告已於法   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   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12,000元,依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訴訟、強制執行費用提高徵收額數標準第   2條規定,應繳裁判費1,220元,扣除前已繳納之支付命令裁   判費500元外,尚應補繳720元,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   內補繳前述裁判費,逾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項、第249條第1項但書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4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劉正中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4  日                書記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