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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中簡易庭 108 年度中補字第 2263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30 日
裁判案由:
返還訂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中補字第2263號 原   告 纖綠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家淇 一、上列原告因請求返還訂金事件,曾聲請對被告環球網路有限   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108年度司促字第17806號),惟被告   已於法定期間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應以支付命令之聲請   視為起訴。查本件之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5,000   元,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3規定,本件應繳裁判費1,000   元,扣除前已繳納之支付命令裁判費500元外,尚應補繳500   元,原告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如數補繳前述裁判費,逾   期未補正,即駁回原告之訴。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3準用第436條第2項、第249條第1   項但書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30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陳添喜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30  日                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