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9年度中簡字第1275號
上 訴 人 喜樂時代影城股份有限公司永和
分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高素娥
上列
上訴人(原審
被告)與被上訴人鈦林國際有限公司間請求給
付
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6 日本院第一
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
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
)24萬9117元,應徵
裁判費3,975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
事訴訟法第436之1第3項、第442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
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
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1 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 官 陳添喜
以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11 日
書記官 林佩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