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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中簡易庭 109 年度中簡字第 3379 號民事裁定
109年度中簡字第3379號 原 告 謝昀蒲
被 告 陳建璋
沈黃來富
張耀輝
被 告 陳滿月 陳柯淑女
孫文政
林錦煌 何廖銘秀
劉定燕珠
李重仁
黃秀津
被 告 廖銘宗
許聰湖
高慶堂
訴訟代理人 高裕忠 被 告 童釧柾
張鳳琴
黃桂雲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廖銘宗 被 告 蕭佳蕙(即林冠瑞之承當訴訟人)
訴訟代理人 李凰娘 林映辰 林茹萱
林俊佑 邱凱琳 林大琳 姚秀靜 洪玉枝 林大群 歐景山
邱婕綾
歐慶勳
卓怡宏 被 告 梧桐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劼迅有限公司
上二人共同 被 告 陳美惠
訴訟代理人 李振銘 被 告 陳柏霓 陳芷涵 蔣俊苡
郭麗鳳(即李家惠、郭靜修之承受訴訟人)
上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郭瓏程 追加被告 郭瓏程(即李家惠、郭靜修之承受訴訟人)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 分割共有物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12月10日 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民國110年12月29日 宣判,茲裁定如下: 主 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林筱涵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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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