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中簡字第3346號
原 告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0段000、000、 000號0樓
上列原告與
被告蕭世偉、余**等人間撤銷
遺產分割登記事件,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如逾期未補正,即
駁回原告之訴。
一、提出門牌號碼臺中市○區○○街000巷00號5樓之3建物及其坐落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二、提出被告蕭世偉、余**
戶籍謄本,並依法補正余**真實姓名、住址到院。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
臺中簡易庭 法 官 劉正中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