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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中簡易庭 91 年度中小字第 809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91 年 09 月 18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管理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中小字第八0九號   原   告 乙○○○社區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戊○○         丁○○○住台中   被   告 丙○○ 右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管理費事件,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貳萬柒仟元,及自民國九十一年八月二十一日起至清償日止, 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肆佰柒拾貳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爭執事項及理由要領 一、原告主張被告所有門牌號碼台中縣太平市○○○街○巷○號房屋,係屬原告管理 之「乙○○○社區」公寓大廈住戶,依該公寓大廈住戶規約之規定,各住戶均應 繳交管理費用以支付大樓各項公共事務推展及設備維護之費用。被告自民國八 十九年一月起至九十一年三月止,共計積欠原告管理費新臺幣(下同)貳萬柒仟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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