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
上訴字第30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徐仁勇
上列上訴人因
偽造文書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訴
更字第12號中華民國102年11月12日第一審判決(
起訴案號:臺
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續字第258號),提起上訴,本
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免訴。
理 由
一、
公訴意旨略以:被告自84年起任職於址設臺北市○○區○○
○路○○號4樓,從事酒類批發銷售之同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同興公司),並自92年2月1日起擔任同興公司位於臺
中市○○區○○路0段000號1樓中區辦公室主管之職務,負
責中區酒類商品之訂單、銷售、收款等業務。徐仁勇因個人
財務管理不善,產生卡債缺口,基於行使偽造
私文書之犯意
,於98、99年間,出具如附表二所示未經同興公司之核准,
逾越同興公司授權範圍之「金威B.B純麥Beer銷售合約」、
「99年度金威B.B純麥Beer銷售合約」予如附表二所示之同
興公司客戶上多公司、國泰洋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公
司)、環宇公司、昇昌厚企業有限公司(下稱昇昌厚公司)
而行使之,
足以生損害於同興公司、上多公司、國泰公司、
環宇公司及昇昌厚公司,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
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嫌等語。
二、
按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應
諭知免訴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
302條第1款定有明文;又訴訟上所謂一事不再理之原則,關
於
實質上一罪或
裁判上一罪,亦均有其
適用,最高法院60年
台非字第77號著有
判例。再單一性案件有起訴不可分、審判
不可分原則之適用,此觀刑事訴訟法第267條規定自明。所
謂單一性案件,指事實上一罪及
法律上一罪之案件,
法律上
一罪案件,包含實質上一罪之
接續犯、
連續犯(業經修正後
刑法
予以刪除)、
吸收犯、
結合犯、
加重結果犯、常業犯(
業經修正後刑法予以刪除)等,及裁判上一罪之
想像競合犯
、
牽連犯、連續犯(牽連犯、連續犯業經修正後刑法予以刪
除)等案件,此有最高法院86年度台上字第1245號判決要旨
可資參照。
三、本院查:
(一)本院100年度上易字第1538號判決上訴人即被告(下稱被告
)確定之犯罪事實及罪名為「緣同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設
臺北○○○區○○○路○○號4樓,代表人楊惠捷,下稱同興
公司)經營酒類之批發銷售,而徐仁勇係於84年7月4日進入
該公司任職,並自92年2月1日起擔任該公司中區主管之職務
,負責該公司在中區銷售酒類商品及收取貨款等業務,
乃從
事上開業務之人。
詎徐仁勇因個人積欠銀行之貸款及信用卡
之卡債等債務,為彌補其資金缺口,竟基於
意圖為自己不法
所有之各別犯意,自98年6月15日起至99年7月7日止,分別
於附表一編號1至32所示不同之時間,將其向各編號內
所載
廠商收取之支票貨款,變
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或直接挪用,
或以後帳冲抵前帳之方式,將已收取之前帳票款據為己有而
加以
侵占;其中如附表一編號1至4、9、11至17、20至21、2
3至25、27、32等所示各件,徐仁勇並係於密接之時地,接
續將各該編號內所載其業務上所收取之貨款支票多張,包括
地侵占入己;至其各該次所實施業務侵占行為之時間、行為
方法、所侵占之金額等,均詳如附表一編號1至32所示。
迨
至99年7月7日始為同興公司查覺上情,而訴請偵辦;核被告
徐仁勇就附表一編號1至32等各次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
第2項之
業務侵占罪。又詳如附表一編號1至4、9、11至17、
20至21、23至25、27、32等所示各次
犯行中,被告於各該次
所犯者,均有侵占多筆貨款之情形;惟其均係於密切接近之
時地所實施,侵害同一
法益,各行為之獨立性極為薄弱,依
一般社會健全觀念,難以強行分開,宜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
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故均為接續犯
。再者,其詳如附表一編號1至32等所示各次業務侵占之犯
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並於101年7月
12日確定
等情,有上開判決書、台灣高等法院被告
前案紀錄
表在卷
可稽,且經本院調取上開卷宗
查核屬實。依上開判決
確定之事實,可知被告之侵占方法為:因其個人積欠銀行之
貸款及信用卡之卡債等債務,為彌補其資金缺口,竟基於意
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各別犯意,自98年6月15日起至99年7月
7 日止,分別於附表一編號1至32所示不同之時間(與本案
有關者為附表一編號1、2、5、6、7、8、9),將其向各編
號內所載廠商收取之支票貨款,變易持有為所有之意,以如
附表一所示之方法(即或直接挪用,或以後帳冲抵前帳),
將已收取之前帳票款據為己有而加以侵占。是本件首先應究
明者乃本件被告所犯行使偽造私文書(公訴意旨)與前已確
定之業務侵占罪(本院100年度上易字第1538號判決)間,
是否具有行為上及時間上之重疊關係,而屬一行為觸犯數罪
名之想像競合犯,而為法律上之一罪關係。
(二)
證人即同興公司業務經理高夏枝於原審證稱:「(請提示99
年度他字5259號卷第9、10、11、12、13頁的銷售合約書
)請妳看一下這些銷售合約書, 這些合約書是怎麼來的?
(提示並告以要旨)?)這些合約書是事發之後,我們公司
在客戶那邊拿回來的。」等語(見原審101訴1207號卷第98
頁背面)、
告訴人
代理人許煥昌於本院
準備程序時亦陳稱:
如附表二所示之上開銷售合約書是事後才從客戶那邊影印回
來的等語(見本院卷第47頁反面),且如附表二文件名稱欄
所示之銷售合約書係由同興公司分別於99年9月6日及100年6
月30日所提出等情,亦有
告訴人於
偵查中所提出之刑事
告訴
狀及刑事陳報狀(見99年度他字5259號卷第2頁及100年度偵
續字第258號卷第19頁)。而附表二之銷售合約(見附表二
文件名稱欄),各取得如100年度上易字第1538號判決書附
表一編號一(對應附表二編號1)、二(對應附表二編號2)
、六、七及九(對應附表二編號3)、五及八(對應附表二
編號4)所示之支票,亦有各該銷售合約上被告簽收註記存
卷
可參(見99年度他字第5259號偵查卷第10、11、13頁,10
0年度偵續字第258號偵查卷第24頁背面)。據此可知:本件
附表二之該等銷售合約書原是放在客戶那邊,案發後經同興
公司取回,並經告訴人庭陳附卷,是各該銷售合約上被告簽
收註記,乃上訴人跟經銷商簽約的時候所之註記,並非上訴
人案發後再行偽造,各該銷售合約上簽收註記,其上關於支
票金額之註記,可
堪採信。
(三)被告於於本院準備程序中陳稱:「(當時你訂立契約(指銷
售合約),錢何時收?)這是訂價單(指銷售合約),同時
要支付貨款支票(即銷售合約上註記之支票)給我,活動才
會成立,促銷
期間內可以分批出貨。」等語(見本院卷第47
頁),且
告訴代理人許煥昌於陳稱:「(你跟外面廠商談的
情形也是這種方式?)模式是對的,...就是說公司跟經
銷商簽約的時候,經銷商就要開預收支票的貨款給我們。合
約和支票是同時辦理的。公司大都這樣做沒有錯。」等語(
見本院卷第48頁)。是被告辯稱於簽銷售合約時並同時收取
廠商的支票等語(詳附表一編號1、2、5-9),可資採信。
(四)依本院100年度上易字第1538號確定判決所示:⑴被告於附
表一編號1所示之98年6月15日向上多公司收取之2張支票,
遭被告直接挪用,核與被告於收取附表一編號1之2張支票後
,
旋持該2張支票向不知情之徐仁傑借錢,徐仁傑即於98年6
月23日匯130餘萬元予被告等情相符(見原審卷第24、25頁
);⑵被告於附表一編2所示之99年2月8日向國泰公司收取
之支票,乃用以冲抵99年1月15日及2月4日之前帳;⑶被告
於附表一編6、7、9所示之99年3月16日向環宇公司收取之3
支票,乃用以冲抵99年1月26日、1月29日及3月5日、24日之
前帳及近帳;⑷被告於附表一編5、8所示之99年3月16日向
昇昌厚收取之2支票,乃用以冲抵99年1月25日及2月9日之前
帳。可知:被告於向如附表二所示之廠商簽訂銷售合約時,
經銷商即同時開票期支票交付予被告,被告即將該等票期支
票直接挪用,或用之沖抵前帳或近帳,而予以侵占,即同時
收取支票,並或旋將之直接挪用,或用之沖抵前帳或近帳,
顯見被告苟有偽造文書之犯行,其意在於侵占銷售合約上之
支票面額甚明,且附表二所示之偽造文書行為與附表一編號
1、2、5-9(各對應情形詳前述)之侵占犯行,具有行為上
及時間上之重疊關係,而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之想像競合犯
,而為法律上之一罪關係。
四、
綜上所述,本件被告與如附表二所示之經銷商簽訂銷售合約
時,經銷商即同時開票期支票交付予被告,被告即將該等支
票直接挪用,或用之沖抵前帳或近帳,而予以侵占,
縱有前
揭
公訴人所指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
罪嫌,然該等行為在自然意義上雖有部分未完全一致,然仍
有部分重疊合致,且犯罪時間、空間密接、犯罪目的又屬單
一,依一般社會通念,認應評價為一罪方符合刑罰公平原則
,如予分論併罰,反有過度處罰之疑,與人民
法律感情亦未
契合,是於牽連犯廢除後,適度擴張一行為概念,宜認此情
形為一行為之數舉動,並侵害不同法益,為想像競合犯,
是
故,本件與前確定判決具有想像競合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
顯為
同一案件,國家對之只有一個刑罰權,既經判決確定,
自不容重複起訴,原審疏未詳為勾稽,遽為被告有罪之判決
,自有違誤。被告上訴,認本案為重複判決,請求撤銷改判
,為有理由,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改判為免訴之判決
。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302
條第1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王寧懷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2 日
刑事第十二庭 審判長法 官 康 應 龍
法 官 張 靜 琪
法 官 吳 進 發
以上
正本證明與
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
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
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
(均須按
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
繕本)「切勿逕送
上級法院」。
書記官 凃 瑞 芳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2 日
附表一:確定判決附表
┌──┬────┬───────┬──────────────────────┬──────────────┐
│編號│侵占時間│侵占之貨款金額│ 侵占之行為方法 │ 所犯罪名及處刑 │
│ │ │(新臺幣,元)│ │ │
├──┼────┼───────┼──────────────────────┼──────────────┤
│ 1 │98.6.15 │ 820,000 │98/6/15收取上多企業有限公司(下稱上多)啤酒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
不法之所有,│
│ │ │ │預收款98.9.16 VG00000000信銀行豐原挪用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累犯,處
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
│ │ │ 709,200 │98/6/15收取上多啤酒預收款98.9.16 VG0000000 │ │
│ │ │ │三信銀行豐原挪用 │ │
├──┼────┼───────┼──────────────────────┼──────────────┤
│ 2 │99.1.15 │ │99/2/08收取國泰洋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國泰)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啤酒預收款99.2.28 AY0000000臺灣企銀臺中挪用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沖寶島99/1/15帳款 │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
│ │ │ ├──────────────────────┤ │
│ │99.2.04 │1,679,810 │99/2/08收取國泰啤酒預收款99.2.28 AY0000000 │ │
│ │ │ │臺灣企銀臺中挪用沖寶島99/2/04帳款 │ │
├──┼────┼───────┼──────────────────────┼──────────────┤
│ 3 │99.1.06 │ │99/3/01收取東恩行(下稱東恩)啤酒預收款99.3.│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02 GA0000000竹南信用苑裡沖上多99/1/06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
│ │99.1.13 │ │99/3/01收取東恩啤酒預收款99.3.02 GA0000000 │ │
│ │ │ │竹南信用苑裡沖上多99/1/13帳款 │ │
│ ├────┤ ├──────────────────────┤ │
│ │99.1.18 │ │99/3/01收取東恩啤酒預收款99.3.02 GA0000000 │ │
│ │ │ │竹南信用苑裡沖上多99/1/18帳款 │ │
│ ├────┤ ├──────────────────────┤ │
│ │99.1.21 │ │99/3/01收取東恩啤酒預收款99.3.02 GA0000000 │ │
│ │ │ │竹南信用苑裡沖上多99/1/18帳款 │ │
│ ├────┤ ├──────────────────────┤ │
│ │98.1.21 │ 835,560 │99/3/01收取東恩啤酒預收款99.3.02 GA0000000 │ │
│ │ │ │竹南信用苑裡沖上多99/1/21帳款 │ │
├──┼────┼───────┼──────────────────────┼──────────────┤
│ 4 │99.1.13 │ │99/3/02收取鵬馳有限公司(下稱鵬馳)啤酒預收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款99.6.30 HZ0000000臺中二信精信沖酒國英雄商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行(下稱酒國英雄)99/1/13帳款 │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
│ │ │ ├──────────────────────┤ │
│ │99.1.14 │ 817,860 │99/3/02收取鵬馳啤酒預收款99.6.30 HZ0000000 │ │
│ │ │ │臺中二信精信沖酒國英雄99/1/14帳款 │ │
├──┼────┼───────┼──────────────────────┼──────────────┤
│ 5 │99.1.25 │ 400,000 │99/3/16收取昇昌厚企業有限公司(下稱昇昌厚)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啤酒預收款99.4.30 CN0000000彰銀北屯沖奕奕股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份有限公司(下稱奕奕)99/1/25帳款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6 │99.1.26 │ 637,728 │99/3/16收取環宇國際菸酒有限公司(下稱環宇)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啤酒預收款99.3.31 BB0000000烏日農會溪壩沖上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多99/1/26帳款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7 │99.1.29 │ 499,000 │99/3/16收取環宇啤酒預收款99.5.01 BB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烏日農會溪壩沖寶島99/1/29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8 │99.2.09 │ 439,900 │99/3/16收取昇昌厚啤酒預收款99.5.15 CN0000000│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彰銀北屯沖國泰99/2/09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9 │99.3.05 │ │99/3/16收取環宇啤酒預收款99.4.15 BB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烏日農會溪壩沖環宇99/3/05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3.24 │ 499,000 │99/3/16收取環宇啤酒預收款99.4.15 BB0000000 │ │
│ │ │ │烏日農會溪壩沖環宇99/3/24帳款 │ │
├──┼────┼───────┼──────────────────────┼──────────────┤
│ 10 │99.3.01 │ 102,000 │以酒國英雄99/4/16收取99.04.30 TYA0000000臺中│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商銀大雅支票沖上多99/3/01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11 │99.3.12 │ 324,000 │以酒國英雄99/6/18收取99.07.17 TYA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沖金騰譯99/3/12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3.12 │ 97,200 │以酒國英雄99/6/18收取99.07.21 TYA0000000 │ │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沖金騰譯99/3/12帳款 │ │
├──┼────┼───────┼──────────────────────┼──────────────┤
│ 12 │99.4.16 │ 390,000 │以酒國英雄99/4/16收取99.05.15 TYA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挪用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4.16 │ 267,840 │以酒國英雄99/4/16收取99.05.20 TYA0000000 │ │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挪用 │ │
├──┼────┼───────┼──────────────────────┼──────────────┤
│ 13 │99.4.26 │ 352,800 │以鏵錡商行(下稱鏵錡)99/6/14收取99.7.05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NA0000000 0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4/26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4.26 │ 268,800 │以鏵錡99/6/14收取99.7.15 NA0000000 │ │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4/26帳款 │ │
├──┼────┼───────┼──────────────────────┼──────────────┤
│ 14 │99.4.27 │ 11,76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4 AC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台銀頭份支票沖昇昌厚99/4/27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4.27 │ 32,50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0 GN0000000 │ │
│ │ │ │彰銀潭子支票沖昇昌厚99/4/27帳款 │ │
├──┼────┼───────┼──────────────────────┼──────────────┤
│ 15 │99.5.06 │ 67,00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7 DD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華南草屯支票沖國泰99/5/06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5.06 │ 100,11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20 TLA0000000 │ │
│ │ │ │兆豐斗六支票沖國泰99/5/06帳款 │ │
├──┼────┼───────┼──────────────────────┼──────────────┤
│ 16 │99.5.10 │ 230,400 │以鏵錡99/6/14收取99.7.15 NA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5/10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5.10 │ 38,400 │以鏵錡99/6/14收取99.7.10 NA0000000 │ │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5/10帳款 │ │
├──┼────┼───────┼──────────────────────┼──────────────┤
│ 17 │99.5.12 │ 615,300 │以聯眾商行(下稱聯眾)99/6/9收取現金1,056,00│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0元沖鏵錡99/5/12帳款615,300元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
│ │99.5.12 │ 303,800 │以奕奕(瓏舌蘭)99/6/23收取99/7/07 GX0000000│ │
│ │ │ │新光北屯支票沖金騰譯99/5/12帳款 │ │
│ ├────┼───────┼──────────────────────┤ │
│ │99.5.12 │ 817,860 │99/3/02收取鵬馳啤酒預收款99.3.10 HZ0000000 │ │
│ │ │ │臺中二信精信沖金騰譯99/5/12帳款 │ │
├──┼────┼───────┼──────────────────────┼──────────────┤
│ 18 │99.5.17 │ 400,000 │以奕奕(瓏舌蘭)99/6/23收取99/7/15 GX0000000│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新光北屯支票沖金騰譯99/5/17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19 │99.5.25 │ 440,700 │以聯眾99/6/9收取現金1,056,000元沖鏵錡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99/5/25帳款440,700元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20 │99.5.27 │ 344,400 │以鏵錡99/6/14收取99.7.15 NA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5/27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壹年壹月。 │
│ │99.5.27 │ 230,400 │以鏵錡99/6/14收取99.7.15 NA0000000 │ │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5/27帳款 │ │
│ ├────┼───────┼──────────────────────┤ │
│ │99.5.27 │ 441,600 │以鏵錡99/6/14收取99.7.25 NA0000000 │ │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5/27帳款 │ │
│ ├────┼───────┼──────────────────────┤ │
│ │99.5.27 │ 110,400 │以鏵錡99/6/14收取99.7.15 NA0000000 │ │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5/27帳款 │ │
│ ├────┼───────┼──────────────────────┤ │
│ │99.5.27 │ 126,000 │以酒國英雄99/6/08收取99.06.25 YA0000000 │ │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沖鏵錡99/5/27帳款 │ │
│ ├────┼───────┼──────────────────────┤ │
│ │99.5.27 │ 54,10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5 AA0000000 │ │
│ │ │ │一銀北港支票沖金騰譯99/5/27帳款 │ │
│ ├────┼───────┼──────────────────────┤ │
│ │99.5.27 │ 34,80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0 AD0000000 │ │
│ │ │ │華南臺中港支票沖金騰譯99/5/27帳款 │ │
│ ├────┼───────┼──────────────────────┤ │
│ │99.5.27 │ 43,242 │以上多99/6/25收取99/7/06 LT0000000 │ │
│ │ │ │合庫員新支票沖金騰譯99/5/27帳款 │ │
├──┼────┼───────┼──────────────────────┼──────────────┤
│ 21 │99.6.02 │ 29,850 │以奕奕99//7/02收取99.7.00 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京城西螺沖上多99/6/02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6.02 │ 5,000 │以上多99/7/05收取99/7/30 CIA0000000 │ │
│ │ │ │臺中企銀清水支票沖上多99/6/2帳款 │ │
│ ├────┼───────┼──────────────────────┤ │
│ │99.6.02 │ 50,800 │以上多99/7/05收取99/7/31 FA0000000 │ │
│ │ │ │二崙鄉農會支票沖上多99/6/2帳款 │ │
│ ├────┼───────┼──────────────────────┤ │
│ │99.6.02 │ 36,855 │以上多99/7/05收取99/7/25 FA0000000 │ │
│ │ │ │埤頭鄉農會支票沖上多99/6/2帳款 │ │
│ ├────┼───────┼──────────────────────┤ │
│ │99.6.02 │ 129,160 │以上多99/7/05收取99/7/25 TLA0000000 │ │
│ │ │ │兆豐斗六支票沖上多99/6/2帳款 │ │
│ ├────┼───────┼──────────────────────┤ │
│ │99.6.02 │ 6,000 │以上多99/7/05收取99/7/10 CV0000000 │ │
│ │ │ │華南豐原支票沖上多99/6/2帳款 │ │
│ ├────┼───────┼──────────────────────┤ │
│ │99.6.02 │ 150,000 │以上多99/7/03收取99/7/00 0000000 │ │
│ │ │ │烏日農會支票沖上多99/6/2帳款 │ │
├──┼────┼───────┼──────────────────────┼──────────────┤
│ 22 │99.6.08 │ 704,700 │以聯眾99/6/7收取現金704,700元沖酒國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99/6/08帳款440,700元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23 │99.6.14 │ 29,160 │以奕奕99/7/02收取99.7.15 THA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臺中商銀東勢沖環宇99/6/14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6.14 │ 88,000 │以環宇99/7/3收取99/7/00 000000 │ │
│ │ │ │彰銀埔里支票沖環宇99/6/14前帳 │ │
│ ├────┼───────┼──────────────────────┤ │
│ │99.6.14 │ 13,240 │以環宇99/7/3收取99/7/00 0000000 │ │
│ │ │ │中二信文昌支票沖環宇99/6/14前帳 │ │
├──┼────┼───────┼──────────────────────┼──────────────┤
│ 24 │99.6.18 │ 420,000 │以酒國英雄99/6/18收取99.07.14 TYA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挪用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
│ │99.6.18 │ 216,000 │以酒國英雄99/6/18收取99.07.15 TYA0000000 │ │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挪用 │ │
│ ├────┼───────┼──────────────────────┤ │
│ │99.6.18 │ 84,000 │以酒國英雄99/6/18收取99.07.16 TYA0000000 │ │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挪用 │ │
│ ├────┼───────┼──────────────────────┤ │
│ │99.6.18 │ 280,800 │以酒國英雄99/6/18收取99.07.25 TYA0000000 │ │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挪用 │ │
│ ├────┼───────┼──────────────────────┤ │
│ │99.6.18 │ 162,000 │以酒國英雄99/6/18收取99.07.28 TYA0000000 │ │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挪用 │ │
│ ├────┼───────┼──────────────────────┤ │
│ │99.6.18 │ 168,000 │以酒國英雄99/6/18收取99.07.29 TYA0000000 │ │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挪用 │ │
│ ├────┼───────┼──────────────────────┤ │
│ │99.6.18 │ 252,000 │以酒國英雄99/6/18收取99.07.31 TYA0000000 │ │
│ │ │ │臺中商銀大雅支票挪用 │ │
├──┼────┼───────┼──────────────────────┼──────────────┤
│ 25 │99.6.21 │ 331,200 │以鏵錡99/6/14收取99.7.25 NA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6/21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6.21 │ 355,200 │以三醇商行99/6/21收取現金挪用 │ │
│ ├────┼───────┼──────────────────────┤ │
│ │99.6.21 │ 84,200 │以上多99/7/05收取99/7/31 NA0000000 │ │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6/21,99/6/24帳款 │ │
├──┼────┼───────┼──────────────────────┼──────────────┤
│ 26 │99.6.24 │ 220,800 │以鏵錡99/6/14收取99.7.30 NA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三信銀行豐原支票沖鏵錡99/6/24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27 │99.6.25 │ 33,10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0 AC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台銀中屏支票挪用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6.25 │ 30,40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0 AO0000000 │ │
│ │ │ │國泰世華香山支票挪用 │ │
│ ├────┼───────┼──────────────────────┤ │
│ │99.6.25 │ 47,892 │以上多99/6/25收取99/7/08 CA0000000 │ │
│ │ │ │竹南信用頭份支票挪用 │ │
│ ├────┼───────┼──────────────────────┤ │
│ │99.6.25 │ 33,86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0 ER0000000 │ │
│ │ │ │土銀豐農支票挪用 │ │
│ ├────┼───────┼──────────────────────┤ │
│ │99.6.25 │ 48,54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5 FA0000000 │ │
│ │ │ │二崙鄉農會支票挪用 │ │
│ ├────┼───────┼──────────────────────┤ │
│ │99.6.25 │ 10,89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0 FA0000000 │ │
│ │ │ │潭子鄉農會頭家支票挪用 │ │
│ ├────┼───────┼──────────────────────┤ │
│ │99.6.25 │ 43,25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0 FA0000000 │ │
│ │ │ │大甲鎮農會支票挪用 │ │
│ ├────┼───────┼──────────────────────┤ │
│ │99.6.25 │ 16,20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5 FYA0000000 │ │
│ │ │ │上海豐原支票挪用 │ │
│ ├────┼───────┼──────────────────────┤ │
│ │99.6.25 │ 22,650 │以上多99/6/25收取99/7/15 XB0000000 │ │
│ │ │ │國泰世華彰化支票挪用 │ │
│ ├────┼───────┼──────────────────────┤ │
│ │99.6.25 │ 2,706 │以上多99/6/25收取現金挪用 │ │
├──┼────┼───────┼──────────────────────┼──────────────┤
│ 28 │99.6.30 │ 9,092 │以環宇99/7/7收取99/7/00 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中二信精進支票沖欣欣99/6/30帳款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29 │99.7.02 │ 183,700 │以奕奕99/7/02收取99.7.25 CR0000000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中國信託文心挪用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30 │99.7.03 │ 63,400 │以環宇99/7/3收取現金挪用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31 │99.7.05 │ 705 │以上多99/7/05收取現金挪用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 │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 32 │99.7.07 │ 35,450 │以環宇99/7/7收取99/7/13 │徐仁勇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 │ │ │中二信松竹支票挪用 │而侵占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
│ ├────┼───────┼──────────────────────┤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
│ │99.7.07 │ 15,000 │以環宇99/7/7收取99/7/00 000000 │ │
│ │ │ │臺中商銀東勢支票挪用 │ │
│ ├────┼───────┼──────────────────────┤ │
│ │99.7.07 │ 13,566 │以環宇99/7/7收取99/7/00 0000000 │ │
│ │ │ │三信銀南門支票挪用 │ │
│ ├────┼───────┼──────────────────────┤ │
│ │99.7.07 │ 97,892 │以環宇99/7/7收取現金挪用 │ │
└──┴────┴───────┴──────────────────────┴──────────────┘
附表二:本件附表
┌──┬─────┬─────┬────┬──────┬────────┬────────┐
│編號│行使時間 │文件名稱 │行使對象│卷宗頁數 │遭徐仁勇侵占之客│臺灣高等法院臺中│
│ │ │ │ │ │戶貨款 │分院100年度上易 │
│ │ │ │ │ │ │字第1538號判決確│
│ │ │ │ │ │ │定部分 │
├──┼─────┼─────┼────┼──────┼────────┼────────┤
│ 1 │98年6月15 │金威B.B純 │上多公司│臺灣臺中地方│①支票號碼:VG79│上開判決附表一編│
│ │日前某日 │麥Beer銷售│ │法院檢察署99│57446號,票面金 │號1 │
│ │ │合約 │ │年度他字第52│額:82萬元 │ │
│ │ │ │ │53號偵查卷第│②支票號碼:VG79│ │
│ │ │ │ │11頁 │57447號,票面金 │ │
│ │ │ │ │ │額:70萬9200元 │ │
├──┼─────┼─────┼────┼──────┼────────┼────────┤
│ 2 │99年2月28 │99年度金威│國泰公司│同上卷第10頁│支票號碼:AY1216│上開判決附表一編│
│ │日前某日 │B.B純麥 │ │ │821號,票面金額 │號2 │
│ │ │Beer銷售合│ │ │:167萬9810元 │ │
│ │ │約 │ │ │ │ │
│ │ │ │ │ │ │ │
├──┼─────┼─────┼────┼──────┼────────┼────────┤
│ 3 │99年3月31 │99年度金威│環宇公司│同上卷第13頁│①支票號碼:BB17│上開判決附表一編│
│ │日前某日 │B.B純麥 │ │ │80201號,票面金 │號6、7、9 │
│ │ │Beer銷售合│ │ │額:63萬7728元 │ │
│ │ │約 │ │ │②支票號碼:BB17│ │
│ │ │ │ │ │80203號,票面金 │ │
│ │ │ │ │ │額:49萬9000元 │ │
│ │ │ │ │ │③支票號碼:BB17│ │
│ │ │ │ │ │80202號,票面金 │ │
│ │ │ │ │ │額:49萬9000元 │ │
├──┼─────┼─────┼────┼──────┼────────┼────────┤
│ 4 │99年3月16 │99年度金威│昇昌厚公│臺灣臺中地方│①支票號碼:CN03│上開判決附表一編│
│ │日前某日 │B. B純麥 │司 │法院檢察署10│81601號,票面金 │號5、8 │
│ │ │Beer銷售合│ │0年度偵續字 │額:40萬元 │ │
│ │ │約 │ │第258號偵查 │②支票號碼:CN03│ │
│ │ │ │ │卷第24頁背面│81602號,票面金 │ │
│ │ │ │ │ │額:43萬9900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