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_0723_024909_102A」檔案部分:
㈠02:49:06至02:49:22,畫面初始,警車行駛於科學路上,駛向公義路與科學路交岔路口停等紅燈。過程中車上兩名員警在對話(甲員警:他很常被排雙值班耶,我那時候看到班表這樣排我真的是很不滿,而且也沒辦法。乙員警:為什麼這樣就會?甲員警:這樣子同事就沒辦法休息到啊,而且他起碼大備差的時候,應該要多出來巡邏)。
㈡02:49:23至02:49:29,公義路及科學路口處,有兩輛機車一前一後自畫面右方往左方行駛,在公義路上直行通過公義路及科學路交岔路口。
㈢02:49:30至02:49:44,(乙員警:媽的咧,果然是闖紅燈。甲員警:我覺得要追。乙員警:追啊。) ,警車左切超過前方車輛後左轉彎公義路,拉鳴警笛一聲並開啟紅藍色警示燈後,開始追躡前方兩輛機車(02:49:38),警車自科學路左轉公義路時,公義路號誌由黃燈轉紅燈。
㈣02:49:45至02:49:51,過程中公義路及科專三路交岔路口之號誌未曾變換,且警車臨近時可見公義路及科專三路交岔路口之號誌顯示為紅燈,兩部機車僅可見車尾燈(過程中甲員警:要小心。乙員警: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會硬追,我怎麼會硬追。)
㈤02:49:52至02:50:02,兩輛機車持續前行,且騎在較前方之機車,當時騎在兩車道中間之車道線上或靠近車道線處。
㈥02:50:03至02:50:06,警車追躡到第一輛機車,該機車騎士後座並未搭載乘客(非本案機車)。
㈦02:50:07至02:50:10警車繼續向前追躡第二輛機車(即系爭機車),再次並持續拉鳴警笛警示系爭機車,且慢慢接近中,系爭機車並未煞停,持續前行,且騎在外側車道極靠近車道線處或騎在車道線上。
㈧02:50:11至02:50:14,警車持續鳴笛,系爭機車行駛至公義路995號前方路段時(該處大約在159 五金百貨大賣場前方路段),自外線車道變換車道駛至內線車道時,未打方向燈。
㈨02:50:15至02:50:26,警車開啟車外廣播告知「前方機車靠右邊停」,系爭機車後座乘客聽聞後,向右後方轉頭觀看,隨即再看向前方,警車持續拉鳴警笛,系爭機車並未煞停,持續前行。(02:50:17至02:50:21,系爭機車自內線車道變換車道駛至外線車道時,未打方向燈,該處大約在竹南分局大同派出所前方路段)。
㈩02:50:27至02:50:41,系爭機車開始加速行進(過程中員警乙:幹,不會停),02:50:30,警車開啟車外廣播告知「0000000,靠右邊停車」,系爭機車並未煞停,持續加速前行,警車持續拉鳴警笛。(過程中員警乙:還要跑喔?還載著人耶。我看他可以跑多遠。)
02:50:42至02:51:05,系爭機車持續加速前行,
期間雖都騎乘在外側車道上,但有左右偏移之情形。( 過程中員警乙:再跑啊,看他可以跑多遠,沒駕照。)
02:51:06至02:51:10警車拉鳴警笛,系爭機車並未煞停,持續在外側車道前行。(過程中員警乙:他會走右邊。此時畫面出現警笛的鳴聲,員警甲的聲音無法辨識說話的內容。)
02:51:11至02:51:15,系爭機車行駛至公義路285-3 號前方路段時(該處大約在台塑加油站前方路段對向),自外線車道變換車道駛至內線車道時,未打方向燈。
02:51:16至02:51:19,系爭機車行駛至公義路、龍山路三段、永貞路三段、光華北路多路段交岔路口時,該路口公義路方向號誌明顯顯示為紅燈,且依行車紀錄器畫面當時並無綠燈方向箭頭之指示。當時系爭機車煞車燈亮起略為減速,隨即加速闖越該路口紅燈,駛向永貞路三段,
斯時該路口另有車輛在左轉車道上停等紅燈;警車拉鳴警笛,系爭機車並未煞停,持續前行。
02:51:20至02:51:51,系爭機車持續加速前行,期間均騎在車道線上或極靠近車道線處。(過程中乙員警:我就慢慢跟你耗啊。我看你可以跑多遠。載著人你也不敢飆多快,你等一下載著人就出事情。甲員警:要小心。乙員警:我知道、我知道。這樣我可以開他危險駕車嗎?他闖幾個了?甲員警:小心、小心、要減速。乙員警:我知道。)
02:51:52至02:51:58,系爭機車駛近至永貞路三段與中央路交岔路口時略為減速,永貞路三段行向號誌顯示紅燈,系爭機車減速後紅燈右轉中央路,同時右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斯時該路口同向有2輛機車正停等紅燈;警車拉鳴警笛,系爭機車並未煞停,再次加速持續前行。
02:51:59至02:52:07影片結束,系爭機車行駛於中央路持續騎在車道線上前行並左右偏移,前方有一部自小客車行進中。(過程中乙員警:我看他什麼時候會放棄。)
二、「2020_0723_025210_104A」檔案部分:
㈠02:52:06至02:52:11畫面初始,接續前段錄影,系爭機車持續前行於中央路。(過程中乙員警:沒關係啊,我有的是時間。甲員警:要小心。乙員警:我知道、我知道。甲員警:有汽車要小心。)
㈡02:52:12至02:52:20,前方路段有一輛汽車,警車拉鳴警笛,02:52:14汽車先亮煞車燈,同秒內機車隨即也亮起煞車燈,系爭機車持續前行並自右方駛越該汽車後,02:52:15至02:52:18機車後方的煞車燈都有亮起,左轉彎完成以後煞車燈就熄掉了。02:52:18駛至中央路與公義路口,左轉彎至公義路時,左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㈢02:52:21至02:52:28,系爭機車前行一小段後,02:52:22隨即再次左轉彎至「中央路」時,左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並因車輪快壓到人行道路緣石而有稍微停頓、不穩。(過程中乙警員發出聲響,並表示:跑喔、跑喔。),隨後回穩前行,警車拉鳴警笛,系爭機車並未煞停,持續前行。
㈣02:52:28至02:52:43,系爭機車持續前行,先後經過維新路、勝利街無號誌路口,系爭機車於02:52:41至02:52:44行近永貞路三段與中央路口時機車後方煞車燈有亮起。(過程中乙警員:再跑啊。我很注意安全。這樣我可以開他幾個?我可以開他危險駕車吧?完全可以啊。)
㈤02:52:44至02:52:52,02:52:44時系爭機車煞車燈有亮起。系爭機車駛至永貞路三段與中央路口,該路口號誌顯示紅燈,系爭機車紅燈右轉永貞路二段,同時右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警車拉鳴警笛,系爭機車並未煞停,持續前行。(於02:52:52處乙警員:我知道,我保持了很大一段距離。)
㈥02:52:52至02:53:00,系爭機車持續前行,騎在車道線上並左右偏移,違規變換車道。(過程中乙警員:看得到他車號嗎?可以先幫我打。)
㈦02:53:01至02:53:52,02:53:01到02:53:06機車後的煞車燈都有亮起,系爭機車駛近永貞路二段與永貞路二段163 巷口時,急煞減速,並右轉彎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02:53:06機車右轉彎時駕駛右腳有放下來,02:53:07右轉進永貞路二段163巷,系爭機車轉進時因急煞而重心不穩,警車按鳴喇叭示警,系爭機車騎士右腳放下回穩後,持續前行進入該巷弄離去;自此時起,警車內音樂音量方較為明顯,且因該巷弄路邊停放汽車通道狹窄,待警車安全通過狹處後,行經數個路口搜尋,後駛回永貞路三段與中央路口時,系爭機車已逃逸無蹤,至02:55:07影片結束,未再尋獲。(02:53:01到02:53:20部分可以聽到有員警講:「這邊可以騎嗎」、「這邊我過不去」,後來警車內音樂響起。一直到02:54:01這段有聽到員警說:「走哪邊」、「不見了」等言語。之後有聽到「不見了」、「好吧,算了」。之後甲警員:他應該會回去找他朋友。乙警員:他朋友在公義路那邊我知道。我覺得他一定會回到公義路上。甲警員:他回去找他朋友。乙警員:這樣算危險駕車嗎,我回去跟所長討論一下。啊你有看到車號嗎?甲警員:去調監視器。乙警員:啊你剛剛有看到車號沒有?甲警員:沒有。沒有看到車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