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系統更新將於9/19-9/20每日上午6時至12時進行,期間如無法正常查詢,請點選「重新整理」,系統將自動切換至其他主機,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15 年度聲保字第 745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5 年 09 月 04 日
裁判案由:
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聲保字第745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受  刑  人  陳建良



上列受刑人因竊盜案件,聲請人聲請付保護管束(115年度執聲付字第71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陳建良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  由
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陳建良前因竊盜等罪,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民國115年9月2日以法矯署教字第11500361690號函核准假釋,而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為本院(113年度上易字第409號),爰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4   日
       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王 邁 揚
                法 官 鍾 貴 堯
                法 官 廖 素 琪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 龔 月 雲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