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2 年度抗字第 33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08 月 09 日
裁判案由:
聲請假扣押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抗字第331號 抗 告 人 劉錫坤       林秀珍       劉俊烈       吳明璟       劉俊洋       沈麗雲 共同代理人 曾耀聰律師 複代理人  張薰雅律師 相 對 人 信毅加油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淑娥 代 理 人 徐富俊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假扣押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02年6月20 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2年度全字第42號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本 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抗告訴訟費用由抗告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債權人就金錢請求或得易為金錢請求之請求,欲保全強制 執行者,固得聲請假扣押,惟為此項聲請,依民事訴訟法第 526條第1項、第2項規定,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應釋明之 ,釋明如有不足,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 ,法院得定相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而所謂假扣 押之原因,依同法第523條之規定,係指日後有不能強制執 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或應在外國為強制執行之情形,如債務 人浪費財產,增加負擔,或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將成 為無資力之狀態,或將移住遠地、逃匿無蹤、隱匿財產等是 。債權人就假扣押之原因,依法有釋明之義務,如釋明不足 ,而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或法院認為適當者,法院始得定相 當之擔保,命供擔保後為假扣押。故依上開法律規定,法院 僅得於債權人釋明不足時,准其供擔保以補足之。債權人不 得未為任何釋明,而全以擔保代其釋明之責。且如釋明之不 足無法由債權人供擔保以補足之,法院仍應駁回債權人之聲 請,非一經債權人陳明願供擔保,即當然准為該項假扣押( 最高法院92年度臺抗字第425號裁定參照)。次按釋明事實 上之主張者,得用可使法院信其主張為真實之一切證據,但 不能即時調查者,不在此限,同法第284條亦定有明文。所 謂因釋明而應提出法院能即時調查之證據,係指當事人於釋 明其事實上之主張時,應同時提出可供法院得隨時進行調查 之證據而言,故當事人如未同時提出供釋明用之證據,法院 自無裁定限期命其補正之必要。 二、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於假扣押聲請狀中敘明相對人出賣油 槽自動液面計及油槽油面偵測棒之事實,且相對人亦不爭執 ,已盡釋明之責。再者,相對人於租期屆滿後,遲未註銷加 油站經營許可執照,致使抗告人無法在同一地點申請設置加 油站而受有損害,況相對人經營不善,然其坐○○○區○○ 段第000地號及其上之建物門牌○○路0段000、000號已設定 新台幣(下同)924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顯見相對人所 負債務超過其資本,其現存財產已瀕臨無資力,有將來不能 強制執行之虞,爰提起本件抗告,請求廢棄原裁定等語。 三、經查,抗告人聲請就相對人之財產為假扣押,固提出讓渡書 、土地登記謄本、建物登記謄本、房屋租賃契約書、協議書 、照片、臺中市政府函、公司登記資料、公證書、不動產租 賃契約及起訴狀等影本,可認為就假扣押之請求有相當之釋 明。惟就假扣押之原因,抗告人僅主張相對人有於租期屆滿 後拆除油槽電腦及感應棒仍未返還,及租期屆滿後仍未繳銷 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等事實,惟為相對人否認,且依抗告人 所陳兩造在第一審已有本案訴訟,不足釋明相對人有浪費財 產,增加負擔,或就其財產為不利益之處分,將成為無資力 之狀態,或將移住遠地、逃匿無蹤、隱匿財產等日後有不能 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等情形。此外,抗告人未提出任何 可供本院即時調查之證據以釋明上開假扣押之原因,揆諸前 揭說明,其就假扣押之原因未予釋明,縱就相對人所應受之 損害陳明願供擔保,仍不得認該擔保已補釋明之欠缺,其假 扣押之聲請應不予准許。是原裁定駁回抗告人假扣押之聲請 ,核無違誤。抗告意旨仍執陳詞,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 棄,洵無理由,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495條之1第 1項、第449條第1項、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9 日 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李寶堂 法 官 王重吉 法 官 鄭金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再抗告。 書記官 陳玫伶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8 月 9 日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