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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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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8 年度上易字第 19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日
裁判案由:
契約不履行損害賠償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上易字第19號 上 訴 人 生士精密行即楊享奮 被上訴人  仕元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巨豪 訴訟代理人 徐曉萍律師 被上訴人  陳重如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事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 民國 108年7月3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特 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5   日          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賢慧                    法 官 陳得利                    法 官 黃綵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周巧屏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