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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訂於115年9月16日(星期三)19時至24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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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13 年度建上字第 4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3 月 20 日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建上字第48號

上  訴  人  
即附帶被上  
訴人        劉福財  
            范月梅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江錫麒律師
            王炳人律師
            陳宏瑋律師
上訴人即  
附帶上訴人  昌鑫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永昌  
訴訟代理人  張義群律師
被上訴人    陽昇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偉明  
上列當事人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