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法令判解系統
裁判書系統
:::
網站導覽
司法院首頁
行動版
網頁縮放
司法信箱
裁判書系統
首頁
裁判書查詢
簡易案件查詢
除權判決查詢
公示催告裁定查詢
系統說明
司法院資料開放平臺
:::
去格式引用
分享網址
名詞查詢
名詞收集
裁判易讀小幫手
友善列印
轉存PDF
分享
P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14 年度建上易字第 4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裁判案由:
給付代墊款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
裁定
114年度建上易字第4號
上 訴 人 宥銓金屬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林宥廷
訴訟代理人
韓銘峰
律師
被
上訴
人 加川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蔡巧惠
上列
當事人
間請求給付代墊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26日
言詞辯論
終結。茲因被
上訴人
所述其為上訴人墊付協力工程款之事實經過容有疑義,有再予闡明釐清之必要,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楊熾光
法 官 廖穗蓁
法 官 李佳芳
正本
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
抗告
。
書記官
卓佳儀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歷審裁判
列印歷審清單
說明:
:案件目前繫屬法院或無該案號裁判書。
:案件目前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中。
相關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