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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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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3 年度巡交字第 88 號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4 年 01 月 22 日
裁判案由:
交通裁決
臺中高等行政法裁定
地方行政訴訟
113年度巡交字第88號
原      告  楊明秋    住彰化縣○○鎮○○里○○路000號
被      告  交通部公路局臺中區監理所

代  表  人  楊聰賢 
訴訟代理人  賴志松 
上列當事人間因交通裁決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14年1月15日言詞辯論終結查本件尚有應行調查之處,再開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法  官   温文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22  日
                 書記官 張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