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6 年度簡字第 751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3 月 23 日
裁判案由:
竊盜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6年度簡字第751號 聲 請 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葉三宏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6年度 偵字第278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葉三宏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 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 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葉三宏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 曾於民國102年3月1日受如事實欄所載之罪刑執行完畢等情 ,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於有期徒刑 執行完畢後5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 犯,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犯後 坦承犯行,尚有悔意,及其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被 告竊得之現金為新臺幣(下同)800元,雖未扣案,仍應依 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之,且依同條第3項 之規定,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 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2 0條第1項、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之1第1 項前段、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如 主文所示之刑。 四、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狀,並敘述具體理由(附繕本),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 地方法院合議庭。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3 日 刑事第十三庭 法 官 莊政達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附 繕本)。 書記官 郭純瑜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3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 罪,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5 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 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6年度偵字第2782號 被 告 葉三宏 男 42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臺南市○○區○○○街00巷0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 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葉三宏前因竊盜等案件,經法院判決判處有期徒刑8月、4月 ,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確定,於民國102年3月1日縮短刑 期而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構成累犯)。 二、詎其猶不知悔改,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 ,於105年8月9日凌晨5時許,駕駛自行車行經臺南市○○區 ○○街00號無人居住之炙昇科技有限公司,由未上鎖之後門 進入該公司後,徒手竊取邱渝俊所有而置放辦公桌上之新臺 幣(下同)800元得逞,旋離開現場,嗣邱渝俊報警處理, 經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始悉上情。 三、案經邱渝俊訴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移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葉三宏於警詢及偵查中坦承不諱, 核與告訴人邱渝俊於警詢時指訴之情節大抵相符,復有現場 照片4張、監視錄影畫面6張等在卷可稽,是被告犯嫌應堪認 定。 二、所犯法條: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 (二)被告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本案有期徒刑 以上之罪,為累犯,有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1份在卷可佐, 請依刑法第47條第1項加重其刑。 (三)被告已自承將竊得之800元花用殆盡,而屬全部不能沒收, 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追徵其價額。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此 致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2 日 檢 察 官 黃 震 岳 本件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3 月 7 日 書 記 官 李 俊 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