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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8 年度易字第 1514 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01 日
裁判案由:
詐欺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易字第1514號
公  訴  人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聲  請  人
即  被  告  羅清拔




選任辯護人  蘇清水律師
            蘇國欽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詐欺等案件聲請發還扣押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如附表編號1、3至8、10至19、23、30、33至37所示之物均
發還普士頓興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如附表編號2、9、20、24、25、28、29所示之物均發還羅清拔;如附表編號21、26、27、31所示之物均發還拓緯興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如附表編號22、32所示之物均發還名濤興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涉嫌詐欺等案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
  察官於民國106年起偵查,並扣押聲請人所經營公司(即普士頓興業有限公司、拓緯興業有限公司及名濤興業有限公司)如附表所示之相關文件、存摺、電腦及物品,上開案件
  起訴後,相關案卷及扣押物均移送法院審理中。因上開扣押
  物品聲請人所經營公司之必要物品,爰請求准予將上開扣
  押物發還聲請人。
二、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其係贓物而無第三人主張權利者,應發還被害人,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項、第142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被告因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以106年度偵字第12401號、108年度偵字第17912提起公訴,並繫屬本院審理中。上開案件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品,有卷附107年度保管字第1466、1942號扣押物品清單(107年度他字第2242號偵查卷第117頁、第339至349頁)可憑。其中如附表編號1、3至8、10至
  19、23、30、33至37所示之物係普士頓興業有限公司(統一
  編號:00000000)所有之物;如附表編號2、9、20、24、25
  、28、29所示之物係羅清拔所有之物;如附表編號21、26、
  27、31所示之物係拓緯興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
  )所有之物;如附表編號22、32所示之物係名濤興業有限公
  司(統一編號:00000000)所有之物。又上開扣案物品並未
  經檢察官聲請宣告沒收,且本院函詢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結
  果,亦認若不涉及扣押物沒收,均同意發還扣押物,有該署
  110年5月19日南檢文黃108偵17912字第1109032425號函在卷
  可參。且上開扣案物品與本案有關部分,於偵查中已影印附
  卷,應無繼續留存之必要。從而,如附表所示物品不待案件
  終結,由本院裁定發還如附表所示之各所有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   日
                  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梁淑美
                           法  官  陳品謙
                           法 官  鄭文祺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  吳昕韋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   日
附表:
編號
品名
數量
應發還人
備註
1
總務-會議紀錄
1本
普士頓興業有限公司(
下稱普士頓公司)
保管字號:本院108年度南院保管字第840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保管字第1942號)
2
所得稅資料-羅總
1本 
羅清拔
同上
3
會計-健保異動清單
1本
普士頓公司
同上
4
會計-勞保資料
1本
同上
同上
5
勞健保申請(退保)
1本
同上
同上
6
勞健保申請(加保)
1本
同上
同上
7
勞保計費異動清單
1本
同上
同上
8
所得稅資料(其他)
1本
同上
同上
9
存摺存款帳號資料
1本 
羅清拔
同上
10
帳號紀錄表
1本 
普士頓公司
同上
11
開戶異動資料
1本
同上
同上
12
美惠資料(零用金、電費)
1本
同上
同上
13
人事工資清冊
1本 
同上 
同上
14
普士頓/拓緯/名濤興業有限公司薪資單
1本
同上
同上
15
薪資簽收清冊
1本
同上
同上
16
王雅玉電腦檔案密碼表
1張
同上
同上
17
員工薪資明細表
2本
同上
1.同上。
2.扣押物數量
  為2本,本院
  108年度南院
  保管字第840
  號(編號17
  誤植為1本)
  。 
18
普士頓彰銀乙存存摺
5本
同上
保管字號:本院108年度南院保管字第840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保管字第1942號)
19
羅清拔彰銀帳戶存摺(公司)
10本

同上
同上
20
羅清拔彰銀帳戶存摺
(個人)
12本
羅清拔
同上
21
拓緯彰銀乙存存摺
2本
拓緯興業有限公司(下稱拓緯公司
同上
22
名濤彰銀乙存存摺
3本
名濤興業有限公司(下稱名濤公司
同上
23
普士頓一銀乙存存摺
4本
普士頓公司

同上
24
羅清拔個人郵局存摺
1本
羅清拔
同上
25
羅清拔彰銀員工薪資
存摺
12本
同上
同上
26
拓緯一銀乙存存摺
1本
拓緯公司
同上
27
拓緯兆豐活期存摺
1本
同上
同上
28
羅清拔郵局存摺
1本
羅清拔
同上
29
羅清拔一銀存摺
1本
同上
同上
30
普士頓一銀活期存摺
1本
普士頓公司
同上
31
拓緯一銀活期存摺
1本
拓緯公司
同上
32
名濤一銀活期存摺
1本
名濤公司
同上
33
每月人事支出總計
1本
普士頓公司
同上
34
外接硬碟(公司總檔
1組
同上
保管字號:本院108年度南院保管字第840號
(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保管字第1466號)
35
筆電(Lenovo)
1台
同上
同上
36
電腦主機(Super
channel)
1台
同上
同上
37
電腦主機(Super
channel)
1台
同上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