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交簡附民字第152號
原 告 王定宏
被 告 HUSAIN AHAMED MOHAMED HUSNI(胡世尼)
璟元光電有限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本院112年度交簡字第149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5條第1項、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蔡奇秀
法 官 林欣玲
法 官 陳碧玉
書記官 詹淳涵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