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交附民字第270號
原 告 徐世宗
被 告 林益銘
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 一 人
上列被告徐世宗因過失致死案件(本院114年度交訴字第259號),經原告對被告徐世宗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即被告大成長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陳金虎
法 官 潘明彥
法 官 張郁昇
書記官 陳冠盈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