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0年度司拍字第205號
聲 請 人 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王濬智
非訟代理人 陳漢瑋
相 對 人 杉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國皇
相 對 人 劉豐正
上列
當事人間聲請
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叁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
按抵押權人,於
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
院,
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又不動產所有人
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
受影響。
民法第881條之17、第873條、第867條分別定有明
文。
二、
本件聲請意旨
略以︰
第三人劉嘉佑即劉豐嵩以其所有如附表
一所示之不動產,為
擔保其對
聲請人所欠借款之清償,設定
新臺幣(下同)25,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
定
期日為民國128年1月12日;又第三人劉嘉佑即劉豐嵩及第
三人劉豐雄為擔保
渠等與全益實業有限公司對聲請人所負債
務之償還,以如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設定5,500,000元之最
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
確定期日為127年12月8日,債務清
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三、
嗣聲請人執有對第三人全易實業有限公司、劉豐雄、劉嘉佑
即劉豐嵩之
支付命令,向本院聲請
強制執行後,尚欠本金共
18,030,676元及利息、
違約金未受清償,並獲發
債權憑證。
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不動產業於98年7月23日因
贈與、買
賣而移轉
所有權予相對人杉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劉豐正
,
惟依
上開法條規定,不影響聲請
人權利。為此聲請拍賣抵
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
項影本、
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2件、抵押權移轉變更契約
書3件、授信動撥申請書兼借款憑證1件、貸款本息攤還表2
件、幣別轉換增補契約、授信契約書、本院99年度司執字第
39466號債權憑證影本1件、土地登記謄本6件、建物登記謄
本2件等為證。
四、經核
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五、依
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1 日
司法事務官
一、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三、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四、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
戶籍
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
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
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
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記事勿省略)
,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
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六、拍賣抵押物係不經
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8 月 3 日
書記官 吳進飛
附表㈠:
┌─────────────────────────────────────┐
│ 100年度司拍字第205號│
├──┬─────────────────┬─┬────┬────┬────┤
│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 │ │
│編號├───┬────┬────┬───┤ ├────┤權利範圍│所有權人│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 號│目│平方公尺│ │ │
├──┼───┼────┼────┼───┼─┼────┼────┼────┤
│001 │台南市○○○區 ○○○○段│474-6 │雜│166.00 │全部 │劉豐正 │
├──┼───┼────┼────┼───┼─┼────┼────┼────┤
│002 │台南市○○○區 ○○○段 │119-4 │雜│5.93 │全部 │杉和實業│
│ │ │ │ │ │ │ │ │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003 │台南市○○○區 ○○○段 │114 │建│122.31 │全部 │杉和實業│
│ │ │ │ │ │ │ │ │股份有限│
│ │ │ │ │ │ │ │ │公司 │
└──┴───┴────┴────┴───┴─┴────┴────┴────┘
┌─────────────────────────────────┐
│附表(建物)︰ 100年度司拍字第205號│
├──┬─┬──────┬────┬────┬───────┬───┤
│ │ │ │ │建築式樣│建 物 面 積│ │
│ │建│ │ │ ├─┬─┬─┬─┤權 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合│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
│ │號│ │ │ │ │ │ │單│範 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計│位│ │
├──┼─┼──────┼────┼────┼─┼─┼─┼─┼───┤
│001 │33│台南市新化區│台南市新│2層樓房 │41│41│83│平│全部 │
│ │0 │中正路360號 │化區新安│加強磚造│.7│.7│.4│方│ │
│ │ │ │段114地 │ │3 │3 │6 │公│ │
│ │ │ │號 │ │ │ │ │尺│ │
├──┴─┴──────┴────┴────┴─┴─┴─┴─┴───┤
│所有權人:相對人杉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附表㈡:
┌─────────────────────────────────────┐
│ 100年度司拍字第205號│
├──┬─────────────────┬─┬────┬────┬────┤
│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 │ │
│編號├───┬────┬────┬───┤ ├────┤權利範圍│所有權人│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 號│目│平方公尺│ │ │
├──┼───┼────┼────┼───┼─┼────┼────┼────┤
│001 │台南市○○○區 ○○○段 │650 │田│133.45 │8分之1 │劉豐正 │
├──┼───┼────┼────┼───┼─┼────┼────┼────┤
│002 │台南市○○○區 ○○○段 │656 │田│0.92 │全部 │劉豐正 │
├──┼───┼────┼────┼───┼─┼────┼────┼────┤
│003 │台南市○○○區 ○○○段 │631 │建│117.73 │全部 │劉豐正 │
└──┴───┴────┴────┴───┴─┴────┴────┴────┘
┌────────────────────────────────────────────┐
│附表(建物)︰ 100年度司拍字第205號│
├──┬─┬──────┬────┬────┬───────────┬──────┬───┤
│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 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屋│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頂│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突│ │ │建築│ │ │範 圍│
│ │號│ │ │ │ │ │ │出│ │單│ │ │單│ │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物│計│位│材料│台│位│ │
├──┼─┼──────┼────┼────┼─┼─┼─┼─┼─┼─┼──┼─┼─┼───┤
│001 │31│台南市新化區│台南市新│3層樓房 │60│60│60│12│19│平│鋼筋│10│平│全部 │
│ │6 │中興路720巷3│化區新義│鋼筋混凝│.5│.5│.5│.7│4.│方│混凝│.1│方│ │
│ │ │3號 │段631地 │土造 │8 │8 │8 │6 │50│公│土造│0 │公│ │
│ │ │ │號 │ │ │ │ │ │ │尺│ │ │尺│ │
├──┴─┴──────┴────┴────┴─┴─┴─┴─┴─┴─┴──┴─┴─┴───┤
│所有權人:相對人劉豐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