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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0 年度除字第 284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07 月 19 日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除字第284號 聲 請 人 匯通行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范國基 訴訟代理人 江欣怡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0年7月18日 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司催字第711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0年6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 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9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魏玉英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19 日 書記官 蔡曉卿 ┌─────────────────────────────────────────┐ │附表: │ ├──┬─────────┬─────────┬──────┬─────┬─────┤ │編號│ 發 票 人 │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 │ │ │ │(新台幣)│ │ ├──┼─────────┼─────────┼──────┼─────┼─────┤ │001 │匯通行企業有限公司│台灣中小企業銀行成│100年1月31日│42,200元 │AA0000000 │ │ │ │功分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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