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 102年度司促字第4615號
債 權 人 合捷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郭烔香
債 務 人 光特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莊明憲
一、債務人應向
債權人清償新臺幣①叁萬元②壹拾柒萬伍仟叁佰
叁拾玖元③壹拾陸萬貳仟玖佰玖拾伍元④玖萬伍仟叁佰叁拾
柒元⑤壹拾肆萬貳仟捌佰捌拾壹元⑥捌萬玖仟伍佰伍拾貳元
⑦捌萬零貳佰貳拾玖元⑧壹拾肆萬零貳佰零捌元⑨貳拾萬捌
仟玖佰貳拾叁元⑩壹拾叁萬玖仟壹佰叁拾壹元⑪壹拾貳萬柒
仟壹佰壹拾伍元⑫玖萬捌仟陸佰陸拾叁元,及自民國①一百
零一年十二月十八日②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③一百零
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④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⑤一百零
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⑥一百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⑦一百零
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⑧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⑨一百零二
年一月二十九日⑩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⑪一百零二年一
月二十九日⑫一百零二年一月二十九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
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
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
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
異議
。
二、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
確定判決有
同一之效力。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27 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一、以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債權人、債務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三、債務人如已向法院
聲請更生或清算,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
日內向本院提出異議,若未提出異議,則本命令確定後本院
仍將逕行核發確定證明書予債權人。
★四、債權人應於收受支付命令後十五日內,提出債務人最新現
戶
戶籍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且該戶籍謄
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支付命令後之日期,以核對支付命令
是否合法送達債務人;如債務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最新登
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最新現戶
戶籍謄本正本(個人及全戶動態記事均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
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證明書)
五、案件一經確定,本院
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債權人勿
庸另行聲請。
六、支付命令不經
言詞辯論,亦不訊問債務人,債務人對於債權
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債權人、債務人接獲本院之
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聲
請裁定更正錯誤。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3 月 1 日
書記官 朱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