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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書系統

本院「裁判書查詢系統」預定於115年10月7日(星期三)0時至8時進行系統維護作業。維護期間系統服務將暫停使用。如有查詢作業中斷情形,請於系統服務恢復後再行使用。倘維護作業提前完成,將提前恢復系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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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2 年度簡上字第 16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21 日
裁判案由:
給付票款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簡上字第16號 上 訴 人 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坤豐 訴訟代理人 蕭慶鈴律師 被 上訴人 盛群機電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寧 訴訟代理人 李育禹律師       曾靖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2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蔡盈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21 日 書記官 黃瓊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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