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4年度司拍字第372號
聲 請 人 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陳鳳龍
非訟代理人 黃信文
相 對 人 國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瑞福
債 務 人 日吉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瑞福
上列
當事人間聲請
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肆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
按抵押權人於
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
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
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
準
用之。
二、
本件聲請意旨
略以︰
㈠相對人國鼎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
,為
擔保債務人日吉股份有限司對
聲請人現在(包括過去所
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所定最高限額
內所負之債務,包括租金、買賣價金、貸款、手續費、票款
、墊款、
損害賠償、保證賠償、保證債務、應收帳款業務之
違約責任,設定新臺幣(下同)114,000,000元之最高限額
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
期日為民國133年6月10日,債務清償
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
嗣債務人日吉股份有限公司與
第三人陳弘杰、郭煒民、邱明
祥於103年6月16日共同簽發票面金額為103,107,558元,到
期日為104年7月30日之
本票1紙交由聲請人收執。
詎聲請人
屆期提示,債務人尚欠本金87,238,558元未為清償,為此聲
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
他約定事項影本、
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本票影本1件
、土地及建物登記謄本各1件等為證。
三、聲請人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且已據本院發函通
知相對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
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
惟相對人於收受該通知後
,逾期
迄今仍未陳述意見;債務人日吉股份有限公司則具狀
陳稱:其已與聲請人重新協議,並依協議按期履行,至今年
10月31日止,僅餘80,632,243元未清償,聲請人所主張之擔
保債權數額,應屬有誤
云云。惟抵押權人聲請法院准許拍賣
抵押物之裁定屬
非訟事件,採形式審查,本件聲請人就已依
法登記之抵押權,既已提出形式外觀完備之債權證明文件,
證明抵押債權存在且其清償期業已屆至,本件聲請即應予准
許。至於抵押債權之存否,均需經實體審判始可認定,非本
拍賣抵押物之非訟程序可得審究,相對人如有所爭執,應另
行提起訴訟以資解決,
併予敘明。
四、依
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
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
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
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
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
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
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
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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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4年度司拍字第3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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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權利│
│編號├───┬────┬───┬──┤ ├────┤ │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
├──┼───┼────┼───┼──┼─┼────┼──┤
│001 │臺南市○○○區 ○○○段│811 │旱│2624.25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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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建物)︰ 104年度司拍字第3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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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附 屬 建 物│權│
│ │建│ │ │ ├─┬─┬─┬─┬─┬─┼──┬─┬─┬─┤ │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地│合│面│主要│陽│電│面│利│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 │積│ │ │梯│積│ │
│ │ │ │ │材 料 及│ │ │ │下│ │ │建築│ │樓│ │範│
│ │號│ │ │ │ │ │ │ │ │單│ │ │梯│單│ │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計│位│材料│台│間│位│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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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30│臺南市永康區│臺南市永│3層樓房 │25│22│25│63│78│平│鋼筋│22│12│平│全│
│ │9 │中正南路274 │康區頂東│鋼筋混凝│0.│3.│0.│.4│7.│方│混凝│7.│.1│方│ │
│ │ │巷99弄26號 │段811地 │土造 │52│07│52│4 │55│公│土造│21│4 │公│ │
│ │ │ │號 │ │ │ │ │ │ │尺│ │ │ │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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