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4 年度訴字第 1788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5 年 01 月 13 日
裁判案由:
給付承攬報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788號 原   告 鉅識測繪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志宏 訴訟代理人 王正宏律師       吳昆達律師       楊雨錚律師 被   告 宇程營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周土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移送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理 由 一、本件原告請求略以:被告承攬嘉南農田水利會所發包之「烏 山頭水庫淤積浚渫工程」,並將該工程之沉沙池測量與水庫 容積測量部分委由原告進行測繪,原告共計完成四次水容積 測量及簽證報告,並將測量成果提交被告公司提交予嘉南農 田水利會,上開工程已至完工驗收階段,惟被告迄未給付承 攬報酬,為此提起本件訴訟等語。 二、被告對於本院有無管轄權乙節,陳述意見如下:被告之營業 所在地為屏東,依以原就被原則,本件應由臺灣屏東地方法 院管轄。至於原告提及之契約關係,兩造間並無任何契約關 係,被告係向嘉南農田水利會承包上開「烏山頭水庫淤積浚 渫工程」後,再將其中沉沙池之測量及水庫容積測量部分委 由訴外人加士達公司施作,只要出具之報告為具有執照之測 量公司完成即可,至於報告由何公司完成被告不清楚,亦無 權干涉。據伊瞭解:加士達公司是將此部分工程委由綠量公 司施作,而綠量公司與原告公司則為關係企業,因為施作之 測量工程有瑕疵,雙方有糾紛…,。加士達公司施作的工程 款已經撥付給該公司,本件工程因原告與加士達公司間之爭 議,導致結算時候原工程款一千多萬元被扣款,實際只剩五 百多萬元,伊也是受害者等語。 三、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 依職權以裁定移送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項定 有明文。本件原告主張本院就本件訴訟有管轄權,係以兩造 間有承攬契約關係,且債務履行地位於本院轄區為其論據, 然經本院訊問: ㈠被告法定代理人表示:伊向農田水利會承攬工程後,將其中 包含本件測量部分發包予訴外人加士達公司施作,而加士達 公司再將測量工程委由訴外人綠量公司施作,雙方有簽立工 程簡約,原告公司與綠量公司關係密切,只要完成測量報告 者具有合格執照即可,至於由何人實際完成伊無權干涉。伊 公司與原告公司完成不熟,去年不知道幾月時原告公司打電 話說與加士達公司的測量費用有問題,要伊跟加士達公司聯 繫,請該公司付款,…,伊請加士達公司過來,加士達公司 的郭太太過來時,有拿一張綠量公司與加士達公司簽的合約 資料,伊告知郭太太原告公司方面表示加士達公司方面有積 欠測量費用,郭太太說關於測量部分與原告有糾紛,伊就打 電話給原告法定代理人希望三方面一起談,但原告法定代理 人都沒有來談等語,並提加士達公司與綠量公司往來函文及 工程簡約供參。 ㈡原告法定代理人表示:伊為綠量公司股東,綠量公司負責人 是伊太太,伊不否認綠量公司與加士達公司有合約關係,合 約事項就是完成烏山頭水庫的測量報告。證物一(即工程簡 約)之工程項目與本件請求測量報告的費用是一樣的。…伊 向加士達公司請款,該公司推託說款項還在被告那裡,因為 被告沒有付款,所以沒辦法付款,後來伊再向加士達公司請 款,該公司就不給付等語。 ㈢由上開兩造陳述可知,原告明知施作之測量報告,實為加士 達公司委由綠量公司施作,之前為本件測量報酬之事,已向 加士達公司請求付款,遭該公司拒絕後,復轉向被告公司請 求協助向加士達請款。是本件測量報告契約顯然存在於綠量 公司與加士達公司之間,原告公司因與綠量公司關係密切, 故為實際完成測量報告者。實則,原告並非訟爭測量報告承 攬契約主體,被告與原告亦無任何契約關係可言。本件兩造 間就訟爭測量報告之工程並無任何契約關係,自無債務履行 地可言,原告主張本院就本件訴訟有管轄權乙節,並非可採 。 四、綜上所述,本件兩造間就訟爭測量報告工程並無任何契約關 係存在,原告提起本件訴訟,自應依民事訴訟法第2條第2項 之規定,以被告公司營業所所在地之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管轄 為當,原告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起訴,即屬違誤,爰依職權將 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五、依首開法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 月 13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許蕙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應 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 月 13 日 書記官 黃靖雅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