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6 年度司拍字第 481 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12 日
裁判案由:
拍賣抵押物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拍字第481號 聲 請 人 旺旺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永信 上列聲請人聲請對相對人王偉吉即徐燕之繼承人、王偉名即徐燕 之繼承人、王乃貞即徐燕之繼承人、王乃盈即徐燕之繼承人請求 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聲請駁回。 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第三人徐燕為擔保其對第三人林秀芬、 徐陳輕、徐東榮、徐崇訓所負債務之清償,以其所有如附表 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新臺幣(下同)120,000,000元之最高 限額抵押權,嗣第三人林秀芬、徐陳輕、徐東榮將上開抵押 權及債權全部或部分讓與聲請人,聲請人並已辦畢抵押權登 記在案。詎第三人林燕屆期未依約清償且已死亡,相對人為 其繼承人,雖尚未辦理繼承登記,惟已因繼承之關係,承受 原屬被繼承人徐燕財產上一切權利及義務,附表所示不動產 既為被繼承人徐燕之遺產,依前開說明,聲請人自得就附表 所示不動產對相對人行使抵押權,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 受償云云。 二、按稱最高限額抵押權者,謂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 擔保,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在最高 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次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 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 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81 條之1第1項、第873條及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準此, 最高限額抵押權人於實行其抵押權,聲請拍賣抵押物時,須 其抵押權擔保範圍之債權存在且屆清償期而未受償,始得為 之。又前述清償期業已登記者,自應以登記者為準,不因抵 押權設定契約書或借據另有記載而異其認定。如登記之清償 期尚未屆至者,法院自無從准許拍賣抵押物。 三、經查,本件抵押權之債務清償日期,係登記為依照各個債務 契約所約定之清償日期,此有聲請人提出之抵押權設定契約 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及建物登記謄本附卷可稽。又 聲請人雖主張本件抵押債權之約定清償日期為民國95年7月 25日,惟未據提出相關證據以為釋明。嗣經本院函文通知聲 請人補正上開事項,然聲請人僅提出債權讓與證明書暨債權 讓與事實另經通知債務人及相對人之證明文件。從而,聲請 人既未能提出其主張之債權業已屆期之證明文件,依前開說 明,其拍賣抵押物之聲請即非適法,應予駁回。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 月 12 日 司法事務官 ┌─────────────────────────────────────────┐ │附表(建物)︰ 106年度司拍字第481號│ ├──┬─┬──────┬────┬────┬───────┬────────┬──┤ │ │ │ │ │建築式樣│建 物 面 積│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屋│地│合│面│主要│水│屋│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頂│ │ │積│ │ │ │積│ │ │ │ │ │ │材 料 及│突│下│ │ │建築│ │ │ │ │ │ │號│ │ │ │出│ │ │單│ │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物│層│計│位│材料│箱│簷│位│ │ ├──┼─┼──────┼────┼────┼─┼─┼─┼─┼──┼─┼─┼─┼──┤ │001 │60│臺南市東區小│臺南市東│1層樓房 │14│87│88│平│鋼筋│12│10│平│全部│ │ │21│東路82號○○○區○○段│鋼筋混凝│1.│45│87│方│混凝│8.│.9│方│ │ │ │ │ │6000、60│土構造 │49│.6│.1│公│土構│26│0 │公│ │ │ │ │ │11地號 │ │ │9 │8 │尺│造 │ │ │尺│ │ └──┴─┴──────┴────┴────┴─┴─┴─┴─┴──┴─┴─┴─┴──┘ ┌──────────────────────────────┐ │附表(建物)︰ 106年度司拍字第481號│ ├──┬─┬──────┬────┬────┬─────┬──┤ │ │ │ │ │建築式樣│ 建物面積 │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一│合│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 │號│ │ │ │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計│位│ │ ├──┼─┼──────┼────┼────┼─┼─┼─┼──┤ │002 │60│臺南市東區小│臺南市東│1層樓房 │13│13│平│全部│ │ │23│東路8○號 ○區○○段│鋼鐵造、│83│83│方│ │ │ │ │ │6011地號│磚造 │.7│.7│公│ │ │ │ │ │ │ │5 │5 │尺│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