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分享網址:
若您有連結此資料內容之需求,請直接複製下述網址

請選取上方網址後,按 Ctrl+C 或按滑鼠右鍵選取複製,即可複製網址。

裁判字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07 年度訴字第 355 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11 日
裁判案由:
請求損害賠償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訴字第355號 原   告 王道正 被   告 黃忠厚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107 年8 月28日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佰萬元,及自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二十 三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於原告以新臺幣參拾參萬參仟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 行。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 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所列 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起訴主張:被告利用其為正欣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正欣駿公司)董事長之身分,於民國101 年2 月19日 在臺南市新營區小園餐廳內,請不知情之訴外人王朝緣(正 欣駿公司股東)邀集原告投資與正欣駿公司合作之大陸貴州 省仁懷市台陽酒類營銷中心(下稱台陽公司) ,席間被告向 原告佯稱:台陽公司擴大經營需要資金,以每股新臺幣(下 同)1,000,000 元登記台陽公司股份百分之五,若有賺錢就 分紅,若沒賺錢可以把本金取回云云,致原告陷於錯誤,而 於101 年3 月30日將1,000,000 元匯入正欣駿公司之合作金 庫銀行新營分行帳戶(帳號0000000000000 ),同日再由王 朝緣將該1,000,000 元轉存入被告之合作金庫銀行個人帳戶 內(帳號0000000000000 )。嗣被告未依約登記台陽公司股 份予原告,且經原告向被告索討本金無著,始悉受騙。原告 前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雖因罹於侵權行為損害賠 償請求權之時效而遭判決駁回,然被告因侵權行為而受有1, 000,000 元之利益,致原告受有損害,原告自得依民法第19 7 條第2 項請求被告返還不當得利1,000,000 元等語。並聲 明:㈠被告應給付原告1,000,000 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 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㈡願供擔保 請准宣告假執行。 二、被告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 述。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業據提出本院106 年度易字第350 號 及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6 年度上易字第633 號刑事判決 書及本院106 年度訴字第1588號民事判決書等件為證(見本 院卷第17至43頁),並經本院調取上開刑事案件卷宗核閱無 訛。本件言詞辯論期日非依公示送達通知被告(見本院卷第 185 頁),被告對於原告主張之上開事實,已於相當時期受 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任何書狀 或證據資料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 條第3 項準用同條第 1 項之規定,應視同自認,堪信原告之上開主張為真實。從 而,原告依民法第197 條第2 項規定請求被告返還其所受之 利益1,000,000 元,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㈡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 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 起訴而送達訴狀,或依督促程序送達支付命令,或為其他相 類之行為者,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 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 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 率為百分之五,民法第229 第2 項、第233 條第1 項前段、 第203 條規定甚詳,故原告請求被告按照前揭金額給付自起 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107 年3 月23日(送達證書見本院卷第 63頁)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亦屬有據 。 四、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核無不合,爰酌定相 當擔保金額准許之。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8條。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1 日 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蘇正賢 法 官 王淑惠 法 官 潘明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 訴理由(須附繕本)。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 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1 日 書記官 鄭梅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