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除字第219號
聲 請 人 陳秋影
上列
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7年8月14日
言
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附表
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
本件聲請意旨
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示之股票,因遺失,
前經聲請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號
裁定公示催告,並於民
國107年1月17日刊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
期間已屆滿,
無人申報權利,為此聲請宣告該股票無效等語。
二、
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聲
請為
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
經
查,附表所示之股票業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號裁定公
示催告,並於107年1月17日刊登新聞紙在案
等情,有聲請人
提出之報紙1份附卷
可稽,本院亦
依職權調取
上開公示催告
卷宗查明
無訛。因本件
公示催告程序所定申報權利期間業已
屆滿,
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是聲請人之聲請,
於法並無不合,自應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張玉萱
以上
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
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8 月 22 日
書記官 蘇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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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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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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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41-7 │1 │1000│
├──┼────────────┼───────┼──┼──┤
│0002│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42-9 │1 │1000│
├──┼────────────┼───────┼──┼──┤
│0003│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43-0 │1 │1000│
├──┼────────────┼───────┼──┼──┤
│0004│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44-2 │1 │1000│
├──┼────────────┼───────┼──┼──┤
│0005│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45-4 │1 │1000│
├──┼────────────┼───────┼──┼──┤
│0006│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46-6 │1 │1000│
├──┼────────────┼───────┼──┼──┤
│0007│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47-8 │1 │1000│
├──┼────────────┼───────┼──┼──┤
│0008│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48-0 │1 │1000│
├──┼────────────┼───────┼──┼──┤
│0009│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49-1 │1 │1000│
├──┼────────────┼───────┼──┼──┤
│0010│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6-ND-58850-8 │1 │1000│
├──┼────────────┼───────┼──┼──┤
│0011│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7-ND-66135-0 │1 │1000│
├──┼────────────┼───────┼──┼──┤
│0012│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7-ND-66136-2 │1 │1000│
├──┼────────────┼───────┼──┼──┤
│0013│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9-ND-69342-0 │1 │1000│
├──┼────────────┼───────┼──┼──┤
│0014│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8-NX-5486-2 │1 │240 │
├──┼────────────┼───────┼──┼──┤
│0015│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89-NX-5616-4 │1 │224 │
├──┼────────────┼───────┼──┼──┤
│0016│榮星電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90-NX-5754-2 │1 │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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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