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8年度司拍字第159號
聲 請 人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
代理人 陳鳳龍
相 對 人 嵋虹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茂豐
債 務 人 久興開發有限公司
永久興營造有限公司
上 二 人
法定代理人 陳建勳
債 務 人 陳賦聰
上列
當事人間聲請
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
按抵押權人於
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
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
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
準
用之。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他
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67條,亦規定甚
明。
二、聲請意旨
略以:
㈠為
擔保債務人久興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久興公司)、永久興
營造有限公司(下稱永久興公司)、陳賦聰對
聲請人所負債
務之清償,久興公司以其所有如①附表編號1所示土地及附
表(建物)編號1所示建物②附表編號2、3所示土地及附表
(建物)編號2所示建物,於民國107年5月15日為聲請人設
定擔保債權總金額新臺幣(下同)①4,800,000元②2,400,
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
期日均為137年5月
13日,債務清償日期:依各個債務契約約定,經登記在案。
㈡
嗣案外人陳建勳與債務人陳賦聰、久興公司、永久興公司共
同簽發
發票日為107年5月16日,票面金額11,640,000元,到
期日為108年5月20日,受款人為聲請人之
本票1紙交聲請人
收執,並
免除作成拒絕證書,
詎經聲請人屆期提示未獲付款
。又①附表編號1所示土地及附表(建物)編號1所示建物②
附表編號2、3所示土地及附表(建物)編號2所示建物,已
於①107年12月3日②107年11月14日移轉予相對人,
惟依前
開說明,登記於其上之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聲請人為此
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含其
他約定事項)、
他項權利證明書、本票等件影本與不動產登
記謄本為證。
三、聲請人
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
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
本件最高限額抵押權
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惟相對人及債務人於收受該通知
後,逾期
迄今仍未陳述意見,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
准許。
四、依
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
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
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1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
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
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
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
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
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
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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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8年度司拍字第159號│
├──┬─────────────────┬────┬────┤
│ │ 土 地 坐 落 │面 積│ │
│編號├───┬────┬────┬───┼────┤權利範圍│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號 │平方公尺│ │
├──┼───┼────┼────┼───┼────┼────┤
│001 │臺南市○ ○○區 ○ ○○段 │1241-3│251.68 │全 部│
├──┼───┼────┼────┼───┼────┼────┤
│002 │臺南市○ ○○區 ○ ○○段 │1235 │87.77 │全 部│
├──┼───┼────┼────┼───┼────┼────┤
│003 │臺南市○ ○○區 ○ ○○段 │1236 │101.80 │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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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建物)︰ 108年度司拍字第159號│
├──┬─┬──────┬────┬────┬─────────────┬──────┬───┤
│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 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四│騎│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 │ │建築│ │ │ │
│ │號│ │ │ │ │ │ │ │ │ │單│ │ │單│範 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樓│計│位│材料│台│位│ │
├──┼─┼──────┼────┼────┼─┼─┼─┼─┼─┼─┼─┼──┼─┼─┼───┤
│001 │75│臺南市新營區│臺南市新│4層樓房 │11│14│14│74│25│50│平│鋼筋│21│平│全 部│
│ │3 │民生里13鄰復│營區新民│鋼筋混凝│7.│2.│2.│.6│.0│1.│方│混凝│.0│方│ │
│ │ │興路280號 │段1241-3│土造 │19│21│21│4 │2 │27│公│土造│5 │公│ │
│ │ │ │地號 │ │ │ │ │ │ │ │尺│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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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08年度司拍字第1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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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 │ 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 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四│屋│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頂│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突│ │ │建築│ │ │ │
│ │號│ │ │ │ │ │ │ │出│ │單│ │ │單│範 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物│計│位│材料│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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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75│臺南市新營區│臺南市新│4層樓房 │11│11│83│83│24│42│平│鋼筋│20│平│全 部│
│ │4 │民生里13鄰公│營區新民│鋼筋混凝│5.│5.│.2│.4│.8│3.│方│混凝│.0│方│ │
│ │ │園路一段160 │段1235、│土造 │99│99│9 │0 │0 │47│公│土造│8 │公│ │
│ │ │巷57弄36號 │1236地號│ │ │ │ │ │ │ │尺│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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