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
裁定 108年度司拍字第188號
聲 請 人 臺南市白河區農會
法定
代理人 吳清泉
相 對 人 嵋虹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茂豐
債 務 人 久興開發有限公司
兼上一人
法定代理人 陳建勳
債 務 人 陳賦聰
上列
當事人間聲請
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
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參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
按抵押權人於
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
拍
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
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此規定,依民法第881條之17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
準
用之。次按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得將不動產讓與
他人。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民法第867條亦規定甚
明。
二、
本件聲請意旨
略以:
㈠債務人久興開發有限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
擔保債務人久興開發有限公司、陳建勳、陳賦聰對
聲請人現
在(包括過去所負現在尚未清償)及將來在本
抵押權設定契
約書所定最高限額內所負之債務,包括借款、透支、貼現、
墊款、票據、保證(即債務人為他人保證之債務)、信用卡契
約、聯合授信合約(由抵押權人以連帶
債權人身分主張債權
)所負之債務,設定新臺幣(下同)36,600,000元之最高限
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
期日為民國137年4月25日,債務清
償期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約定清償日期,經登記在案。
㈡
嗣債務人久興開發有限公司、陳建勳、陳賦聰於107年4月26
日向聲請人借款29,250,000元,借款之授信
期間為自授信案
動用日(如動撥申請書)起算屆滿3年之日即107年5月2日止
。
詎相對人未依約繳納利息,經聲請人自108年5月6日起陸
續以電話、書面通知(如逾期放款催收紀錄表),債務人均
置之不理,債務人久興開發有限公司簽發之票據於108年5月
24日因存款不足經
退票拒絕往來,依約定聯合授信合約第六
節第24條第一項第⑴、⑶款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
。又債務人久興開發有限公司於107年11月14日將附表所示
不動產
所有權以買賣為由移轉登記予相對人嵋虹行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然不影響聲請人之權利。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
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其他約定事項影本
、
他項權利證明書、
本票、放款歷史交易明細查詢、動撥申
請書、逾期放款催收紀錄表、郵件收件回執、聯合授信合約
、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土地登記謄本、建物登記謄本等為證。
三、聲請人
上開聲請,經核尚無不合;且已據本院發函通知相對
人嵋虹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久興開發有限公司、陳
建勳、陳賦聰於收受該通知後10日內,就本件最高限額抵押
權所擔保之債權額陳述意見,有送達證書5紙附卷
可稽,
惟
相對人嵋虹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債務人久興開發有限公司
、陳建勳、陳賦聰於收受該通知後,逾期
迄今仍未陳述意見
,依上開規定,本件聲請,應予准許。
四、依
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3條、第24條第1項、民事訴
訟法第85條第1項前段,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
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
法
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8 月 27 日
司法事務官
附記:
一、聲請人、相對人如於事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
股別。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裁定後15日內,提出相對人最新現戶
戶籍
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且該戶籍謄本申請日期,應為收受本裁定後之日期,以核
對裁定是否合法送達相對人;如相對人係法人,則應提出法人
最新登記資料(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事項表)及法定代理人
最新現戶戶籍謄本正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個人記
事欄請勿省略),以核對是否合法送達。(否則無法核發確定
證明書)
三、案件一經確定,本院
依職權逕行核發確定証明書,聲請人勿
庸另行聲請。
四、拍賣抵押物係不經
言詞辯論,亦不訊問相對人,相對人對於
聲請人之請求未必詳悉,是聲請人、相對人獲本院之裁定後
,請詳細閱讀裁定內容,若發現有錯誤,請於確定前向本院
聲請裁定更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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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08年度司拍字第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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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 地 坐 落│面 積│ │
│編號├───┬────┬───┬───┼────┤權利│
│ │縣 市○鄉鎮市區○ 段 │地 號│平方公尺│範圍│
├──┼───┼────┼───┼───┼────┼──┤
│001 │臺南市○○○區 ○○○段│1235 │87.77 │全部│
├──┼───┼────┼───┼───┼────┼──┤
│002 │臺南市○○○區 ○○○段│1236 │101.80 │全部│
├──┼───┼────┼───┼───┼────┼──┤
│003 │臺南市○○○區 ○○○段│1241-3│251.68 │全部│
└──┴───┴────┴───┴───┴────┴──┘
┌─────────────────────────────────────────────┐
│附表(建物)︰ 108年度司拍字第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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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建 物 面 積│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四│騎│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 │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 │ │ │建築│ │ │ │
│ │號│ │ │ │ │ │ │ │ │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樓│計│位│材料│台│位│ │
├──┼─┼──────┼────┼────┼─┼─┼─┼─┼─┼─┼─┼──┼─┼─┼──┤
│001 │75│臺南市新營區│臺南市新│4層樓房 │11│14│14│74│25│50│平│鋼筋│21│平│全部│
│ │3 │民生里復興路│營區新民│鋼筋混凝│7.│2.│2.│.6│.0│1.│方│混凝│.0│方│ │
│ │ │280號 │段1241-3│土造 │19│21│21│4 │2 │27│公│土造│5 │公│ │
│ │ │ │地號 │ │ │ │ │ │ │ │尺│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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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建物)︰ 108年度司拍字第1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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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建築式樣│建 物 面 積│附 屬 建 物│ │
│ │建│ │ │ ├─┬─┬─┬─┬─┬─┬─┼──┬─┬─┤權利│
│ │ │ │ │主要建築│一│二│三│四│屋│合│面│主要│陽│面│ │
│編號│ │ 建物門牌 │基地坐落│ │ │ │ │ │頂│ │積│ │ │積│ │
│ │ │ │ │材 料 及│ │ │ │ │突│ │ │建築│ │ │ │
│ │號│ │ │ │ │ │ │ │出│ │單│ │ │單│範圍│
│ │ │ │ │房屋層數│層│層│層│層│物│計│位│材料│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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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75│臺南市新營區│臺南市新│4層樓房 │11│11│83│83│24│42│平│鋼筋│20│平│全部│
│ │4 │民生里公園路│營區新民│鋼筋混凝│5.│5.│.2│.4│.8│3.│方│混凝│.0│方│ │
│ │ │1段160巷57弄│段1235、│土造 │99│99│9 │0 │0 │47│公│土造│8 │公│ │
│ │ │36號 │1236地號│ │ │ │ │ │ │ │尺│ │ │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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