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補字第968號
原 告 立恆五金有限公司
被 告 優肯航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投資合約關係不存在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
裁判費,查
本件訴訟標的價額核定為新臺幣(下同)5,000,000元(設備及原告公司30%股份依投資合約書價值為5,000,000元),應徵收第一審裁判費50,500元。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
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9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羅郁棣
如不服本裁定關於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得於收受裁定正本後10
日內向本院提出
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