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建字第8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億欣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列
上訴人與被
上訴人即原告興壯營造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工程款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
本件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4,567,109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69,36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如數補繳,逾期不繳,
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徐安傑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31 日